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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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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名称: 解读《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3 发布日期: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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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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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解读《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3
发布日期: 2018-05-23
解读《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3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8〕59号),下调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实行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同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859号),下调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实行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同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要求,扶持商业服务业健康发展,回应企业工商用电同价诉求,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物价局下调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并同步实行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同价。

 

 

 

主要内容

(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今年41日起,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对应的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同步下调2.42分,峰谷分时电价亦相应调整。

(二)实行工商用电同价。将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电类别合并为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下设两部制和单一制两种价格。用电容量315千伏安以下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单一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自愿选择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大工业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

(三)实行工商同价后,选择两部制电价的商业用户可以按大工业输配电价参加全省电力直接交易。

(四)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完善两部制电价制度,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

(五)清理规范价外加价行为。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实施效果

本次调价彻底实现了商业和大工业用电同价,结束了商业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历史,营造了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我省的销售电价分类也进一步简化,由以前的居民生活、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农业生产四类简化为居民生活、工商业及其他、农业生产三类。据测算,本次降价和同价政策实施后,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9.8亿元。宣州区每年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0.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