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编制年度价格调控计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建议,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受省委托或授权,制定或调整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许可证管理和年审;负责全区收费年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乱收费;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按规定对重要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审和干预;负责商品服务和收费成本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
负责人:王传福(价格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0563-302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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