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办字〔2018〕104号
关于对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吴兴武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医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严格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资格准入。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
(二)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任职基本条件,由乡镇卫生院报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聘用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执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乡村医生,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乡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
(三)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队伍职责。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四)我区村医现状为乡村医生人员总量不足且年龄结构偏大,现有178个行政村,只有165个一体化村卫生室,对没有村医的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实行“院办院管”,基本满足当地百姓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我委为提升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协助处理重大疫情的能力,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使全区乡村医生每年定期接受培训。
1、培训内容:内容包括常用卫生政策与法律法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和处理、合理用药知识、临床基本技能、急诊急救知识与技术、传染病管理与防治、妇女儿童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院感管理等。
2、培训形式:一是区级集中规范化培训,每年在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内组织全区在岗乡村医生进行为期几天的规范化培训,二是镇级乡村医生例会学习,各镇卫生院每月定期召开乡村医生例会,利用乡医例会学习有关知识和传达上级工作文件。三是远程教育,根据卫基层秘[2015]131号文件要求,每年组织开展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各方面的理论知识在线培训。
三、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1、我区村级门诊统筹实行原则是分级管理,乡镇卫生院全面负责本乡镇定点村卫生室的门诊统筹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统筹的管理,确保其规范运行,我委出台卫计办字[2016]22号和卫计办字[2016]333号文件,建立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督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对一体化卫生室规范运行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项财政补助、人员奖惩和村卫生室人员执业注册的依据。
2、村卫生室是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乡村医生承担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各项任务。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常住人口人均5元的补助资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考核,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宣州区卫计委
2018年4月25日
办结种类:C
联系电话:3014062 联系人:倪敏
抄送: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府督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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