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区人社秘[2016]11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类(含建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根据市人社局宣人社秘[2016]18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工程类(含建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2]67号)、《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2]151号)文件执行。工程师评审量化按照《2012年宣城市综合(建筑)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宣人社秘[2012]304号)文件执行。(以上文件均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查询。)职称外语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文件执行。二、申报评审材料要求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破格评审、认定的,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或“认定”);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5、聘书或合同及其复印件;6、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7、职称计算机模块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及复印件;8、个人工作业务总结;9、学术论文、论著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10、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复印件;1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上述1、2、3、8、12项材料,第6项材料在事业单位聘任时须提供。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破格评审及认定的,还应在材料袋上注明“破格”或“认定”字样。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资料下载”栏下载。三、申报时间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63-2710645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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