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4 发布日期: 2018-05-04
索引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04
发布日期: 2018-05-04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04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军、程孝宣、吴卫国、胡银宝、张国彬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对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你们通过深入调研,在提案中对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入,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对做好我区秸秆禁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为谋划做好宣州区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变我区部分乡镇以往每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忙于禁烧管控却收效较小的被动局面,宣州区政府成立秸秆禁烧调研组,采取现场察看、座谈,实地考察南通市海安县、近邻芜湖县等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经验,收集分析重点乡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形成了《宣州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报告并在多轮讨论的基础上,区政府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宣州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及配套的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工作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力争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在整合上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对孙埠、沈村、朱桥、五星、养贤、向阳六个禁烧重点乡镇办,根据区统计部门(或区种植业局)上一年度播种面积数据,将水稻秸秆补助标准提高至40元/亩/年,由有关乡镇分别制定具体资金使用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各自财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是落实禁烧责任。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农委与村(社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机手,各村(社区)与农户层层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承诺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建立区直单位联系包保制度。农作物收割期间,区直各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对联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禁烧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农机管理。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的通知》,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作业队伍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严格执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收割机要加装并开启粉碎装置,确保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加强对农机手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培育专业服务队伍,利用农机装备组织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
五是加强对大户的监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做好引领示范作用。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列入各类支持项目黑名单。
六是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合理布局收储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规模合适的临时收储点、收储站,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形成半径合理、成本节约的收储格局。大力培育秸秆离田打捆的经纪人队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的打捆收储运输队伍,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体系。
七是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以疏促堵”的原则,细化综合利用措施,结合本辖区的秸秆产生量及收种的茬口期,做到“产处平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量满足实际需要。
强力推进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加快中科生物质热电厂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引导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健全秸秆收购运输体系,不断提升我区秸秆消化能力。
八是强化督查考核。
(一)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禁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制定《宣州区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三)实行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收取并上缴区财政指定帐户,年底考核后由区财政按照1:1配比进行奖励,对考核未完成的,扣除其保证金。
(四)加强对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对村(社区)秸秆禁烧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责任。
九是严肃责任追究。
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严格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宣办电〔2017〕130号)等有关规定,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扣减奖补资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一票否决”等责任追究。
目前宣州区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相关单位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力以赴地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各项工作。秸杆禁烧,没有退路。只有各级干部同心同德,顽强拼搏,才会打赢这场攻坚战。
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别:B
联系电话:3014729
联系人:安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