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万青代表:
您在宣州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养贤文物保护开发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此建议对我区今后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有很大帮助,很有建设性。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养贤乡文物数量较多,共有14处,主要分为古建筑类、古墓葬类、古遗址类三大类。其中古建筑1处-刘氏宗祠,古墓葬3处-高元矩家族墓、袁氏家族墓、齐谨庵墓,其余10处为古遗址类。10处古遗址中的8处古窑址群与古泉、狸桥古窑址群合并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宣州古窑址群。
针对建议方案一,近几年来宣州区境内所制定的地方发展规划和区域旅游规划时,文物部门派人参加并提出保护和利用的建议。我区于2016年编制宣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且经区政府批准,制定的100项重大文旅开发保护项目中就包括养贤的规划设计。
针对建议方案二,马山遗址在2009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前已经开挖了三个水塘,现遗址主体淹没在水塘下,我区已普查登记,现按文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原址保护。由于未进行系统考古发掘,不能确定其历史价值和文物信息,暂时无法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需逐级申报),待条件成熟时,进行系统发掘,确定价值后再申报;幸福小汪村“宣州古窑址群”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组成部分,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其发掘工作需由省级文物部门主持。但宣州窑器物陈列展示、研究等工作我局历年来皆在进行。如在市博物馆布置宣州窑瓷器专题展,在我局建文物展示厅陈列宣州窑瓷器,指导民间成立宣州窑研究会等皆是为了宣州窑的保护、研究、传承,以致于其能成为宣州地区一张响亮的文化名片;天竺禅寺按文物普查认定标准,属于近代建筑,无法报为文物点,但我局多次到现场指导修缮等工作;对于3处古墓葬,我局在日常的文物安全检查工作中,多要求定期清理,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针对建议方案三,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作为系统工程,应统筹安排,文物保护单位周边配套设施应与文物保护要求及旅游开发要求相适应。在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将加强指导和监督,使得文物保护利用与旅游发展相融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赵万青代表,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同时,我们还真诚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63-3012913
联系人:郭小敏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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