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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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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1905-00008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4 发布日期: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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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24
发布日期: 2019-05-24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4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背景依据。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区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安徽省2019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和1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宣政〔2019〕1号)、《宣城市2019年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宣文旅〔2019〕1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文化部〈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 公共图书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60号),结合我区公共文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主要内容

第二章  补助标准、资金筹措及资金使用范围

第五条  补助标准

(一)区图书馆、文化馆每馆每年20万元;

(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站每年5万元;

(三)宣州区194个行政村,每村0.96万元,其中:

1、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

2、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每村4400元

3、农家书屋运行维护每村每年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更新、配送流转,400元用于开展读书活动或试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等

4、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

第六条  资金筹措

(一)区图书馆、文化馆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区级财政负担50%。

(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按补助标准负担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负担50%,区级财政负担50%。

(三)全区194个行政村,国家统一补助标准每村0.76万元,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补助30%,区级补助20%。我省提标的2000元由省、区财政按1:1分担,区级分担经费19.4万。

第七条  资金使用范围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图书馆: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阅读推广、宣传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流动图书借阅与送书下乡服务,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2、文化馆:举办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项目,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宣传,村级文化骨干辅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及设备运行维护,业务活动用房小型修缮及零星业务设备更新等。

(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因地制宜购置歌曲、影视节目、地方戏曲等文化娱乐类正版光盘,更换、配置机顶盒,保障网络畅通, 开展视频节目播放、科技培训、文化娱乐等活动。

(三)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

由宣州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全区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四)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60种,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推广数字农家书屋平台(数字书屋APP、徽乡悦读订阅号),为群众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阅读服务。

(五)农村体育活动

按体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各行政村开展1场以上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