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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58579360M/201705-0000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 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5-09 发布日期: 2017-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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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文旅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 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5-09
发布日期: 2017-05-09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旅游 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意见》(皖发〔2017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逐年扩大。但总体上看发展水平不高,创新驱动不够、产业结构不优、有效供给不足、市场主体不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加快旅游业发展,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引擎,是促进精准扶贫脱贫、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对外开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举措。

  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把旅游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的决策部署,将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纳入《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旅游业发展工作,提出把旅游产业打造成安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战略性板块,明确要求出台推动全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旅游业发展,省旅游局根据《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安徽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起草了《意见》,经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为总抓手,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支撑。

  三、《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2020年,国内外游客接待量突破8.8亿人次,入境游客达到800万人次,培育510个世界级文化旅游品牌,实现年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7%以上,基本建成旅游强省。

  四、《意见》提出哪些主要任务?

  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是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空间布局,高水准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合肥都市圈休闲旅游区、大别山自然生态旅游区、皖北文化生态旅游区,推进“四大板块”特色发展、错位互补、协调联动,着力构建皖江黄金水道、合福高铁沿线、淮河生态走廊、皖中旅游风景道、大别山红色旅游纵贯线等5条旅游主轴。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到2020年,全省创建20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皖南示范区核心区实现全域旅游全覆盖。依托“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平台,构建旅游开放大格局。

  二是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围绕建设旅游特色精品景区、旅游精品线路、旅游新业态、特色旅游商品、旅游领军企业,提出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市至少建成1处国家5A级景区或旅游度假区,全省创建50个旅游特色小镇、建成30个旅游文化名县,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4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力争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旅游企业达到30家,培育年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综合性旅游企业35家;提升一批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新开发一批特色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旅游商品集散地、特色购物街区和专业店(柜)。

  三是深入推进旅游改革创新。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产业促进和综合协调等职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法建立旅游综合执法体制,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类涉旅社会组织发展,建立科学的旅游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依托省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子基金。完善旅游宣传推广机制,把旅游宣传纳入全省对外宣传工作计划,各地、各部门统一使用安徽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加强安徽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在主要口岸、城市出入口等场所设立旅游公益形象广告牌。

  四是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交通服务,支持重点旅游城市开通和加密境内外航线,实施旅游景区与交通干线连接线“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将旅游集散中心、咨询中心、旅游标识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体系规划建设,到2018年,实现旅游标识全省全覆盖,4A级以上景区旅游厕所全部达标;到2020年,新建改建5万个景区停车位,建设50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和露营地,实现全省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三星级以上饭店无线网络全覆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地方旅游法规,强化旅游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实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确保旅游安全。

  五、《意见》提出哪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升格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省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并建立健全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明确要求各地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打破部门、条块和区划分割,形成多方联动、合力推进的全域旅游工作机制。确定每年召开1次全省旅游业发展大会,实行各地申办制。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提出城乡建设要优先完善旅游项目基础配套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功能。要求各地围绕实施旅游强省“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充实完善旅游项目库和年度建设清单,建立健全省、市领导联系重大旅游项目责任机制,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及时解决旅游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资金、政策等方面难题。

  三是加大政府引导性投入。提出省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市、县政府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投入,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提出对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文化名县、旅游特色小镇等品牌创建验收的,给予重点支持。

  四是保障旅游业用地。要求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对符合相关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五是完善价格政策。要求加快销售电价改革,力争3年内实现一般服务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价格。落实特定群体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鼓励景区扩大优惠范围。

  六是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将旅游专业人才纳入各级人才队伍规划,加强文化旅游行政管理等8支人才队伍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加强旅游学科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实施“旅游英才计划”,建立省级旅游专家人才智库。

  七是加强督查考核。要求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按年度建立工作清单。继续将旅游业发展纳入省委综合考核的同时,要求各地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六、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意见》?

  为确保《意见》中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从4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分解任务。根据工作要求和职能,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研究提出落实的配套措施,压实责任。二是广泛宣传。在省内各类媒体上多渠道、多形式解读、宣传文件精神。三是召开相关会议贯彻落实。近期,拟提请召开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按照分季度分片区调度旅游工作的部署,今年还将召开皖南、大别山和皖北片区旅游发展调度会。四是适时督查。对各市、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