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方同志任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王清林同志兼任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副科长;
汪龙义同志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
张进东同志任区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工程师;
汪 淳同志任区水务局工管所主任工程师;
徐 辉同志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柴厚丽同志不再担任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职务;
夏世宏同志不再兼任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袁善民同志不再担任区红旗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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