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宣州区编委批准成立宣州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为股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核定编制3名,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区级河长会议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河长制工作; 落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区级河长及区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 负责拟定河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 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河长制综合性考核等工作; 承担区级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承办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区级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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