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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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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210/201711-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对《宣城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城管等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15 发布日期: 2017-11-15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210/201711-00001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对《宣城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城管等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15
发布日期: 2017-11-15
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对《宣城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城管等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15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根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包含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行治超信息抄制度。根据《宣城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各行政执法机构在查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时,对于超出本部门或者本机构法定职权需要其他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的,应将相关超限超载行为信息抄告给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由其依法追踪进行后续处理的机制。

    (二)明确落实治超案件移送制度。

该制度中分别明确了公安交警、城管、公路、运管等部门对查处的超限超载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案件移送作后续处理。从四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如何处理和移交;二是城管部门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如何处理和移交;三是公路管理机构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如何处理和移交;四是各部门查获的非法改拼装车辆如何处理和移交。

    (三)明确实行治超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召开治超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的时间、会议召集人、参会单位。召开会议的目的就是:研究、讨论治超工作实际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治超措施、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