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210/202208-00036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500210/202208-00036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廉政风险点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宣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一览表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公路涉路施工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 | 3 | 受理环节故意设置障碍,不依法依规受理,索取收受好处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路政执法人员 | |
审查环节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影响审查的科学合理性 | 高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路政执法人员 | ||||
决定环节消极处理,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 | 中 | 3.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审批过程的科学合理性 | 路政执法人员 | ||||
2 | 区、区范围内公路超限运输审批 | 2 | 不作为,对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等特殊占(利)用公路涉路施工行为不查处 | 中 | 1、 加强公路路政巡查,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 | 路政执法人员 | |
滥用职权,收取好处。对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的活动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 低 | 2、 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62条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路政执法人员 | ||||
3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树木的许可 | 2 | 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要的材料 | 中 | 1、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对进行审批,完善许可公示监督制度 | 公路所负责人、局分管领导 | |
审核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拖延审核时间,不符合审核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 中 | 2、对许可后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当事人回访 | 公路所负责人、局分管领导 | ||||
4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5 |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许可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6 | 区级权限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3 | 立案环节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暗示或明示当事人索要好处,应审查立案不予立案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调查审查环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做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处罚的处理意见 | 高 |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量化自由裁量权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对应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 高 | 规划建设科科长或局领导 | |||||
7 | 对未经批准公路建设项目擅自施工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暗示或明示当事人索要好处,应审查立案不予立案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调查审查环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做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处罚的处理意见 | 高 |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量化自由裁量权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决定环节索贿受贿,谋取私利,对应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 高 | 规划建设科科长或局领导 | |||||
8 |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处罚 | 4 | 立案风险:接受相对人请托,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接受当事人请托,乱用自由裁量权,应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安全法制科负责人、交通质监站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 ||||
执行风险:接受当事人请托,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5、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9 | 对危及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安全、侵占控制用地和逃避、抗拒运力运员、运力征用的处罚 | 4 | 立案风险:接受相对人请托,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 中 |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接受当事人请托,乱用自由裁量权,应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安全法制科负责人、交通质监站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 ||||
执行风险:接受当事人请托,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 低 | 5、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 交通质监站相关执法人员 | ||||
10 |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暗示或明示当事人索要好处,应审查立案不予立案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调查审查环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做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处罚的处理意见 | 高 |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量化自由裁量权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对应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 高 | 规划建设科科长或局领导 | |||||
11 |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路建设工程设计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暗示或明示当事人索要好处,应审查立案不予立案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调查审查环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做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处罚的处理意见 | 高 |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量化自由裁量权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对应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 高 | 规划建设科科长或局领导 | |||||
12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暗示或明示当事人索要好处,应审查立案不予立案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调查审查环节向当事人暗示或直接提出谋私要求,做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处罚的处理意见 | 高 |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量化自由裁量权 | 规划建设科受理审查岗 | ||||
决定环节收受当事人好处,对应予处罚的不予处罚 | 高 | 规划建设科科长或局领导 | |||||
13 | 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通进行试运营、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处罚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14 |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15 | 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和超限使用汽车渡船的处罚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16 | 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以及擅自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3 | 立案风险:不按规定立案、查处违法案件,造成人情案的发生 | 高 | 1、要严格遵守制度,做到不向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案情。要坚守纪律,不准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 | 办公室受理审查岗 | |
2、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掌握业务知识,精通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执法程序 | |||||||
17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道)、电缆等设施、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或者擅自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调查风险: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徇私情,未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遗漏证据,可能导致案件定性、处罚的 | 中 | 3、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以保证行政处罚定性、裁量准确 | 办公室受理审查岗 | ||
决定风险:在执法过程中以权谋利,无任何法定依据,为执法对象减轻处罚 | 中 |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办公室负责人或局领导 | ||||
18 | 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处罚 | 3 | 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拒腐防腐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严格按照《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案件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2、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许可的条件、程序、内容及步骤,设立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投诉平台,严格按照涉路施工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完善许可公示监督制度 | |||||||
审核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拖延审核时间,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 中 | 3、对许可后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当事人回访 | 路政执法人员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立案审核审批人员 | |||||
19 | 擅自在公路周围特定范围内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4 | 在立案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予立案的;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进行查处的 | 中 |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 路政执法人员、立案审核审批人员 | |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取证设备使用制度 | |||||||
20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在调查取证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规取证或者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开展错案责任追究活动,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路政执法人员 | ||
21 |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以及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 在审查决定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审核人员违法违规提出审核意见,审批领导违法违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未开展讨论 | 高 | 4、定期开展当事人回访和案卷评查活动 | 审核部门人员 | ||
22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在执行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未执行或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纠正违法行为 | 低 | 路政执法人员 | |||
23 | 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试车场地的处罚 | 4 | 在立案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予立案的;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进行查处的 | 中 |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 路政执法人员、立案审核审批人员 | |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取证设备使用制度 | |||||||
24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 在调查取证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规取证或者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开展错案责任追究活动,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路政执法人员 | ||
25 |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 在审查决定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审核人员违法违规提出审核意见,审批领导违法违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未开展讨论 | 高 | 4、定期开展当事人回访和案卷评查活动 | 审核部门人员 | ||
在执行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未执行或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纠正违法行为 | 低 | 路政大队执法人员 | |||||
26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3 | 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拒腐防腐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严格按照《公路法》及路政管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案件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2、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许可的条件、程序、内容及步骤,设立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投诉平台,严格按照涉路施工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完善许可公示监督制度 | |||||||
审核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拖延审核时间,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 | 中 | 3、对许可后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当事人回访 | 路政执法人员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立案审核审批人员 | |||||
27 | 违法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施工作业和违法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处罚 | 4 | 1、在立案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予立案的;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进行查处的 | 中 |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 路政执法人员 | |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 |||||||
3、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取证设备使用制度 | |||||||
28 |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 2、在调查取证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规取证或者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4、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开展错案责任追究活动,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路政执法人员 | ||
3、在审查决定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审核人员违法违规提出审核意见,审批领导违法违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未开展讨论 | 高 | 5、定期开展当事人回访和案卷评查活动 | 路政执法人员 | ||||
4、在执行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未执行或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纠正违法行为 | 低 | 路政执法人员 | |||||
29 | 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 | 4 | 在立案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不予立案的;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进行查处的 | 中 |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 | 路政执法人员、立案审核审批人员 | |
30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班车客运经营的处罚 | 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取证设备使用制度 | |||||
在调查取证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规取证或者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设立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开展错案责任追究活动,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路政执法人员 | ||||
在审查决定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审核人员违法违规提出审核意见,审批领导违法违规作出处罚决定,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未开展讨论 | 高 | 4、定期开展当事人回访和案卷评查活动 | 审核部门人员 | ||||
在执行阶段,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未执行或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纠正违法行为 | 低 | 路政大队执法人员 | |||||
31 |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 2 | 索取好处,不处罚或降低标准处罚 | 高 | 1、检查、处罚分开,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处罚结果公示 | 公路所养护科长、所领导 | |
降低检查标准或者掩盖存在的问题谋取私利 | 中 | 2、严格对照施工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检查,进行多部门联合检查。检查过程留资料 | 公路所养护科长、所领导 | ||||
32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运站、货运站经营的处罚 | 1 | 为谋取私利,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行为不予制止,违规取证或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1、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2、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
33 |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 1 | 为谋取私利,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行为不予制止,违规取证或隐瞒事实,以及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 中 | 1、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2、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
34 |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处罚 | 1 | 为索取好处,故意设置障碍,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 | 中 |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使用法定单据,不自行收缴罚款;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人员 | |
35 | 客运、货运、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罚 | 3 | 为谋取私利,对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实施立案进行查处的,或未按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意见 | 高 |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明确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取证设备使用制度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2、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定期进行当事人回访,开展错案责任追究活动 | |||||||
审核人员违法违规提出审核意见谋取私利 | 中 | 3、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对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未开展讨论,未执行或未按照规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以及未纠正违法行为 | 中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36 |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和强行招揽货物的处罚 | 3 | 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依法应当抄告相关部门而不抄告 | 高 |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流程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对当事人进行罚款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擅自收取罚款 | 中 | 2、加强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未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控制 | 中 | 3、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的监督管理 | 路政执法人员及处理岗、检测岗人员 | ||||
37 | 客运经营者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处罚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38 |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39 | 客运、货运经营者、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专用)车辆的处罚 | 3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进行审查审核3、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首席代表 | |
在审查、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 中 | 运管所负责人 | |||||
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局分管领导 | |||||
40 | 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1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允许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2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3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4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5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6 | 单位或个人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7 | 客、货运经营者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未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8 | 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49 |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0 |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的、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报告)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1 |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证件或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2 | 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不按规定行驶、允许无经营许可证件的车辆进站、允许超载车辆出从站、允许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发车、无正当理由拒绝客运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3 | 道路客(货)运经营者、客(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4 | 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5 | 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或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6 | 未取得有关资质许可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7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或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8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或者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59 | 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或不按规定运输、托运危险货物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0 | 非法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借、出租、涂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1 | 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2 | 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不按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3 | 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或擅自终止、转让许可证件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4 | 道路运输企业违反车辆动态监管规定的处罚 | 3 |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运政执法人员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5 | 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三次的货运车辆、货运经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6 | 货运源头单位不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7 | 违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8 | 擅自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经同意占用、移动、拆除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未及时恢复重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69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违规从事运营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0 | 公共汽车驾驶员、乘务员违规服务行为的处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1 | 车辆通行费征收(政府收费还贷性公路)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2 | 强制扣留车辆、工具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3 | 强制拖离车辆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4 |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代履行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5 | 强制拆除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违法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6 | 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7 |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500米范围内进行疏浚作业安全确认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8 |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的裁定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中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79 | 交通运输专项规划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0 |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及从业人员诚信考核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1 | 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者设立分公司备案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2 |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变更监控平台备案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3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高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4 | 道路运输证配发及审验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5 | 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调解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6 | 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高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所务会、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7 | 道路运输车辆转籍、更新、销户 | 2 |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 | 低 | 1、加强内部督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 运政执法人员 | |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 | |||||||
3、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 |||||||
4、严格层级审批、行政执法评议等制度 | |||||||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5、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或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法制科负责人及所分管领导 | ||||
88 | 客运站(三级以下)站级核定 | 2 | 在受理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条件的不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 低 | 1.严格执行服务窗口工作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发放许可条件告知单 | 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审查岗 | |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章等进行审查审核 | |||||||
3.重要事项提交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
在审查、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 高 | 运政科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 |||||
89 | 发生突发事件,对客运经营者的统一调度、指挥;对车辆的临时调用,补充运力 | 1 | 收受客运经营者回扣 | 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组织调度、指挥相关人员 | |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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