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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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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6 发布日期: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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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26
发布日期: 2016-09-26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 00: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部分企业资金短缺严重、经济效益下滑,甚至停产停业,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群体性投诉、上访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旦和春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因此,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细抓实。

二、进一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州经济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在前阶段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区域、本系统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再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跟踪督促。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或苗头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解决,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及时处理一起。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专项检查工作要在2016110日前完成。

三、强化落实清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

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凡建设施工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解决,因工程款不到位造成拖欠工资的,由业主单位负责先行垫付。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致使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各类企业都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对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依法追究实际经营人的法律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州经济开发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承担工资支付责任。

四、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包保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宣州经济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和工程项目清欠工作,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重点单位,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区住建委负责建筑工程、区重点工程等方面清欠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清欠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桥梁建设、村村通工程等方面清欠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学校教学楼建设、校安工程等清欠工作;皖东南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清欠工作;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区直单位负责该工程清欠工作;区人社局负责生产、经营类企业清欠工作,负责全区清欠工作日常巡查督查和协调工作。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和区人社局要加强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各包保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包保责任,落实清欠任务;要落实清欠办公场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于2016110日前在包保工地或包保企业公布,并于当日将包保责任表送区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传真3024837)。2016124日(农历腊月十五)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宣州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必须完成群体性清欠任务。

五、健全机制,严防突发事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认真部署安排,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及时发出预警,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紧急或重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措施,快速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办和区清欠办;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人逃匿的,要通过应急周转金、工资保障金或其他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同时加强舆论分析和舆论引导,因情施策,依法分类,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区政府成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州经济开发区和区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按照“企业负责、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劳动监察”的原则,按“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区清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确定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办公室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

 

 

 

 

 

 

 


:

宣州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孙恒志(区政府)

副组长:戴来永(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峻(区委办)

周惟国(区政府办)

申晓春(区人社局)

  员:李士慧(区检察院)

左志平(区法院)

            沈明清(区财政局)

周仲祥(区交通运输局)

朱跃明(区水务局)

史木春(区总工会)

卞火寿(区住建委)

孙立新(区经信委)

章立本(区教体局)

金成星(区信访局)

许新胜(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郭传军(宣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彬(区金融办)

  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胜(市公安局宣州分局)

钱杨林(皖东南置业有限公司)

方为民(区人社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方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宏水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