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梅同汉同志任办公室(法制科)主任(科长);
丁仕宏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蔡芬同志任就业促进失业保险科副科长;
吕娜同志任劳动监察科副科长;
免去康俊同志办公室(法制科)主任(科长)职务;
免去方力同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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