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区政府> 政府机构> 政府组成部门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1-00070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3 发布日期: 2021-01-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101-00070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23
发布日期: 2021-01-23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23 17:2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宣州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区发〔2015〕17号)精神,设置宣城市宣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和指导协调职责。
  (三)增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放的生产、经营二类、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职责。
  (四)划入原区卫生局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五)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行使142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2项、行政处罚134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权力4项。政府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区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宣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区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3.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审批、颁发《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生产、经营二类、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6.负责用人单位(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7.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安全评价(评比)、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部分行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查处上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
  10.负责监督相关行业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1.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和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公共服务事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竣工报告备案,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四)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建设项目(矿山、化工、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除外,下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审批;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监督检查;
  3.辖区内用人单位(矿山、化工、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4.根据区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依法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5.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结果的监督核查(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7号令之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6.对《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活动等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的指导;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8.经营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带储存装置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查;
  9.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带储存装置)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查审批;
  10.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查;
  11.烟花爆竹经营经营许可证审查审批
  12.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结果的监督核查;
  14.金属冶炼建设企业安全监管。
  以上14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的监管细则,由区安监局在“三定”规定文件印发后另行制定报区编办备案。
  (五)部门交叉职责
  1.非煤矿矿山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  负责牵头做好对查出或收到举报的非煤矿矿山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做好对非煤矿矿山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2.危险化学品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区商务局  负责牵头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汽油)打非治违工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和隐患执法检查和督查工作;配合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汽油)打非治违工作,对违法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查处。
  3.职业病危害诊断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共同调查,保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真实有效。
  (六)市、区职责划分
  根据《安全生产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安监局负责宣州区行政辖区内属于县级安全监管机构管理权限内的安全许可等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管理权限内市属工矿商贸企业(不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受权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所有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
  区安监局负责行政辖区内(不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建设项目;市安监局负责中央和省属驻宣企业、市本级企业(不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以及省安监局安排的建设项目。
  2.烟花爆竹、农药油漆等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和行政许可
  区安监局负责金坝街道办事处、飞彩街道办事处的烟花爆竹、农药油漆等零售经营规划布点和行政许可等安全监管工作。
  3.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
  宣州区行政辖区内属于中央企业的加油站由区安监局负责监管;其他由市安监局负责监管。
  
  机关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监察局关于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履行职责。

丁卫银(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电话:0563-2826503

张年青(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河湖长制工作;指导协调地震、地质灾害工作;指导督促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相关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大、政协工作。电话:0563-2826391

王良武(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财务、干部人事、国有资产、招商引资、政务信息、保密、网络安全、机关事务、档案管理、双拥、工会、扫黑除恶、反恐、涉毒、外事、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电话:3026727

陈良虎(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应急救援、项目建设、疫情防控、诚信体系、改革发展、行政审批、大气污染防治、民生工程、营商环境、林长制、防灾减灾救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等工作。分管火灾防治管理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防汛抗旱和灾害救援科、应急指挥科、行政审批科、应急服务中心。联系消防救援、乡镇工作。电话:0563-2025821

李连顺(副局长<兼职>、一级主任科员):分管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管防汛抗旱和灾害救援科。

程乾飞(党委委员、执法大队队长、四级主任科员):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访维稳、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法治建设、乡村振兴、综合治理、“双随机”执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一科、政策法规科。电话:0563-2826621

陈义平(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安全监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群团等工作。分管党办、安全生产基础二科。联系纪检工作。电话:0563-2826623

何宏志(火灾防治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电话:0563-3023407

刘宗勇(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张年青同志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电话:0563-2826391


 

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宣州区政务中心北二楼

联系方式:0563-2826121

邮政编码:242000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