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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8-00031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4-08-2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408-00031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3
发布日期: 2024-08-21
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8-21 15:57 来源: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5号)和《中共宣城市宣州区委、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区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第三条  区文化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宣传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调度和推进,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加强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全域旅游与乡村旅游发展,做好文化旅游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公共图书馆、指导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建设。

(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文化艺术、文化市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业相关机构建设及经营活动。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实施精品战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六)负责管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配合考古发掘、指导文物保护、抢救、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等。组织开展文物安全保卫督察工作。负责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

(七)负责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监测全区文化旅游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文化旅游统计及信息发布。负责指导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和产品营销。组织和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的新闻宣传、事业发展、传输覆盖、安全播出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电影事业。

(九)负责全区文化旅游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组织全区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人:强美芳 联系电话:302204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信访、安全工作。


(二)新闻出版版权科。(负责人:韩爱香  联系电话:3012913)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闻出版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本区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审核出版物零售、出租许可证。协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检查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协助查处非法出版活动、违规违禁出版物。协助查处辖区内著作权侵权案件,调解发生的著作权纠纷。

(三)公共文化艺术科。(科长:查萍 联系电话:3030112)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书画院、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全区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负责本区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展览活动的管理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区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评审和各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申报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四)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韩爱香联系电话:3031037)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及网吧的管理。协助开展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管理权限负责或参与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及旅游购物中心等的评定与复核工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种文化旅游交易会,开展对重点客源市场的促销活动,开展市场营销的跟踪评估工作。负责辖区内旅游商品的开发、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交通、游览区秩序、旅游安全、旅游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定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并处理区内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处理区内发生的重大旅游投诉案件和区级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全区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协助市质监所开展关于旅行社理赔的投诉案件。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批等相关工作职责。

(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科。(负责人:罗润凤 联系电话:2527767)参与制定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编制本系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协调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乡村旅游、自驾游基地建设。负责本区旅游资源普查、旅游业统计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或参与旅游乡镇、旅游村、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研学旅行基地、休闲旅游示范点等新业态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负责本区列入国家和省、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并参与项目管理,引导文化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业和本系统的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工作;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

(六)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人:张有杰 联系电话:3022041)负责制定全区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参与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负责广播影电视业务统计工作,做好全区广播站业务培训和职称初审、申报、聘任,依据广播电视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区内广播电视进行行业管理。管理全区电影放映市场。审核、申报全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播出、转播台(站)的设立、撤销。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整治行动和非法电台查处工作。

(七)文物科。负责人:芮 峰 联系电话:(3012913)组织拟订本区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本区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政策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工作;负责本区文物行政执法中的指导、协调、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协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总负责人:郭峰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区政务中心10楼。联系电话:0563-3022041,邮编:242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