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1811-00080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18年第三季度公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1-30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338/201811-00080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公报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18年第三季度公报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18-11-30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区政府文件】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水阳镇截留芜申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征地资金处理结果的报告…………………………1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城区至向阳办事处公交车运行路线的请示………………………………………………………3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城区至宣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城市公交的请示………………………………………………4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协调归还新五中建设资金余款的请示……………………………………………………………5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由宣州区委托组织出让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的请示………………………………7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建材集团宣城100MW渔光互补电站临时并网的请示………………………………………………9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养贤乡军塘村、石山村、大山庵村纳入养贤乡总体规划范围的请示……………………………10
关于提请审议宣州区水阳江青弋江砂石资源配置的议案……………………………………………………………11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利华等小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集中采购商品住房的请示………………………………………12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建设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项目的请示…………………………………………14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宣城市宣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杨村水电站供地问题的请示…………………………………15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宣城市宣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杨村水电站供地问题的请示…………………………………16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并购双桥自来水厂的请示……18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资金的请示……………………………………………………………19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宛陵路东延伸道路工程项目、水阳江北大道延伸工程项目安置问题的请示…………………20
关于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22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宣州区人民政府落实华卫公司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请示………………………………….…26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核拨2018年度垃圾处理费的请示…29
关于在利华等小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集中采购安置房的报告……………………………………………………………30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试行)的请示………………33
关于整合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并升格更名为宣城市理工学校的请示…………………41
关于整合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并升格更名为宣城市理工学校的请示…………………42
关于整合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并升格更名为宣城市理工学校的请示…………………46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宣州区2015年—2017年入库省外亿元项目自查自纠报告……………………………………………………………49
关于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事项流程优化再造的请示………………………………………………53
关于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事项流程优化再造的请示………………………………………………55
关于印发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58
关于宣州区2018年度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的通报………………………………………………………90
【人事任免】
关于丁光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96
关于陈玲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97
关于章荣龙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98
关于程飞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99
关于刘宗信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100
关于骆有水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102
关于张玲、翟荣华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104
【统计数据】
宣州区1-7月民间投资增长31%……………………………102
宣州区1-8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3%……………………103
三季度宣州区规上工业分析………………………………104
1-9月份宣州区规上服务业运行情况……………………108
2018年宣州区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分析………………113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宣州区水阳镇
截留芜申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征地资金处理结果的报告
宣区政〔2018〕69号
市政府: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请予反馈审计移送事项和线索查处结果的函》(皖审函〔2018〕59号)文件要求,区政府于2018年6月4日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宣州区水阳镇截留芜申运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征地资金处理意见的报告》(宣区政〔2018〕59号)(以下简称《处理意见》),在征得省、市有关部门同意后,立即责成水阳镇政府按《处理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水阳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移送事项和线索的整改工作,成立了以水阳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光明村、凤联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根据《处理意见》的要求,2018年6月19日,水阳镇政府将芜申运河账面结余资金264.72万元,按照征迁面积拨付至光明村229.37万元和凤联村35.35万元。光明村、凤联村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拟定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光明村主要用于安置区水系改善、自来水管道改造、道路拓宽;凤联村主要用于凤联段抛泥区围堰护坡及低压线路架设。
三、为保障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明确水阳镇政府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特此报告
2018年7月7日
(联系人:汤文军,联系电话:13805636213)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城区至向阳办事处
公交车运行路线的请示
宣区政〔2018〕71号
市政府:
向阳办事处是我区目前唯一没有通公交的街道办事处,群众出行比较困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第101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向阳办事处已于2017年完成了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做好开通公交的准备工作,并向区政府提出开通公交的需求报告。眼下,向阳办事处群众开通公交的呼声十分强烈,已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政府反映。我区认为该办事处通公交条件业已成熟,恳请市政府同意开通城区至向阳办事处公交运行路线。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孙兆祥,联系电话:18905632295)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通城区至宣城高新区
企业服务中心城市公交的请示
宣区政〔2018〕72号
市政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17〕4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企业中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的工作方案》(办〔2017〕81号)要求,我区积极实施“四送一服”双千工程,营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目前,宣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共入驻企业103家、企业职工2200余人,城市公交尚未开通。由于企业职工多居住于城区,农班车时间不固定,职工上下班存在安全隐患,且交通不便,导致园区企业招工困难,影响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园区企业多次反映,要求开通城区至园区的城市公交。
为缓解企业招工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恳请市政府开通城区至宣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的城市公交,便于企业职工上下班。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9日
(联系人:唐海燕 ,联系方式:18005636227)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协调归还
新五中建设资金余款的请示
宣区政〔2018〕73号
市政府:
因宣城市市区总体规划及昭亭路建设需要,原市五中迁址重建,拟办学规模为24个班。根据2009年6月9日《关于敬亭山茶场山南合作开发相关问题和宣城中学迁建合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年第36号)和2009年10月20日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协议明确为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授权处理日常事务的日常办事机构、甲方)、宣州区政府(乙方)、宣城市财政局(丙方)三方达成的《宣城市第五中学建设支付资金协议》,新五中建设资金由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提供5000万元。
根据三方协议,市政府同意将预借给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的新五中建设资金5000万元,直接拨给宣州区政府,由宣州区政府借给省农垦集团公司,并划转到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已分别于2013年4月2日归还800万元;2013年7月18日归还1000万元;2014年8月8日归还500万元,合计2300万元。截至目前尚欠2700万元。
鉴于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人口不断增加,入学需求不断加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将市五中新建工程作为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市五中须尽快开工建设。
为加快宣城市第五中学建设进度,恳请市政府帮助协调安徽省农垦集团公司尽快归还余款2700万元。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章立本,联系电话:13605630796)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由宣州区委托组织出让
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的
请 示
宣区政〔2018〕74号
市政府:
根据市土地利用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四次主任(扩大)会议研究意见,拟出让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12#、13#地块)。
一、该地块征用情况
2006年区政府经请示拟搬迁至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角。经批准共征用土地13.37公顷(200.55亩),其中农转建8.99公顷(134.85亩),存量建设用地(村庄、阳德路沿线企业)4.38公顷(65.70亩)。详见红线图。
二、该地块现状情况
目前该地块区检察院、区卫计委建设已使用土地1.65公顷(24.75亩),未使用存量用地现为11.72公顷(175.80亩)。
三、该地块拟出让用地情况
本次拟出让阳德西路与卜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分12#、13#两个地块),其中13#地块出让红线尚未明确。根据市国土局提供的12#地块拟出让用地红线:总用地面积为9.16公顷(137.4亩),净用地7.12公顷(106.8亩),其中宣州区前期征用土地总面积6.75公顷(101.25亩),净用地6.05公顷(90.75亩)。
鉴于以上情况,现请求市政府同意由宣州区委托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组织出让,若由市政府委托组织出让,恳请市政府按比例拨付宣州区该地块土地出让金,用以补偿前期征迁费用及阳德西路建设等相关费用。
妥否,请批示。
附:1.宣州区人民政府迁址建设勘测定界图
2.阳德西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用地红线图
3.阳德西路与卜村北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拟用地套合图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张泱,联系电话:13705636667)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建材集团
宣城100MW渔光互补电站
临时并网的请示
宣区政〔2018〕75号
市政府:
中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基础材料一流建材企业。截至2018年,累计在安徽投资超过1000多亿元人民币,在宣城市水泥、玻璃、装备制造等产业均有投资,对安徽省用电增长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公司投资建设的宣城市朱桥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由于国家政策变化,补贴暂未落实。考虑该项目已建成待并网,为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恳请市政府转报安徽省政府,协调安徽省能源局商安徽省电力公司给予临时并网方式予以支持,待国家下达安徽省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后,再将该项目纳入年度实施方案,正式并网。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翟宁,联系电话:13915243966)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养贤乡军塘村、
石山村、大山庵村纳入养贤乡
总体规划范围的请示
宣区政〔2018〕76号
市政府:
为了原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需要,2010年省民政厅将养贤乡军塘村、石山村、大山庵村行政区划调整给敬亭山办事处管辖,几年来,尽管从理论上归敬亭山办事处管理,实际上仍由养贤乡管理,所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为统筹养贤乡经济建设一体化发展,避免以上三个村建设管理缺位,恳请市政府同意将军塘村、石山村、大山庵村三个村纳入到养贤乡总体规划范围。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19日
(联系人:徐继能,联系电话:13500548758)
关于提请审议宣州区水阳江青弋江
砂石资源配置的议案
宣区政〔2018〕77号
区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规范我区水阳江、青弋江河道采砂秩序,保障行洪安全,合理抑制砂石价格,在充分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区高位推动砂石资源开采及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宣州区河道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8年7月21日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利华等小区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集中采购
商品住房的请示
宣区政〔2018〕78号
市政府:
为解决各征收项目安置房供应问题,根据市大建办第10次(2017年12月13日)、第12次(2018年1月16日)、第14次(2018年4月15日)会议精神,要求并授权我区在利华等小区采购商品住房。
经过专家组论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无异议后,我区以《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同曦鸣城等小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集中采购安置房的请示》(宣区政〔2018〕52号)上报市政府,市财政局(财购〔2018〕282号)提出意见为:拟同意宣州区政府意见,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公示、比选,严格竞争性谈判的条件和程序。我区根据批示精神,立即组织并邀请相关企业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但最终无法落实,具体原因为:
1.当前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各开发项目普通住宅房源已是一房难求,甚至出现排队抢购的局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也不愿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2.根据各项目的征收实施方案,为满足被征收安置对象“就地就近”安置需求,须在征收项目周边采购商品房。但因同期城区新开发项目偏少,大多数项目周边仅有个别开发项目,无法开展竞争性谈判。
3.价格因素。我区目前拟采购的舟基、利华等房源为市政府审批通过的商改住项目,大唐、敬亭春晓、利华为破产重组企业。其采购经市政府谈判小组会商,并通过市大建办会议明确。因政策原因,其采购价远低于市场同期价格。
考虑到各征收项目安置工作的紧迫性,为顺利推动商品房采购工作,建议市政府按市财政局意见,同意我区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利华、舟基、大唐、敬亭春晓、华夏等小区商品住房。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李国文,联系电话:13205630091)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建设宣城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项目的请示
宣区政〔2018〕79号
市政府:
2017年6月,省政府批准同意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产业入驻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园区步伐,我区拟在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叠翠路以北,昭亭北路东西两侧,建设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2.57公顷,建设规模约15.6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1.28亿元。项目建设内容有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电商创意园、休闲配套商业服务设施、人才公寓等。项目拟采取PPP模式建设。现请求市政府批准该项目选址建设。
妥否,请批示。
2018年7月25日
(联系人:冼进 联系电话:13966167517)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宣城市宣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杨村水电站供地问题的请示
宣区政〔2018〕80号
市政府:
因商合杭铁路工程建设,需拆迁位于宣州区双桥办事处金杨村境内的宣城市宣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杨村水电站办公楼一栋,该办公楼占地面积456m2,建筑面积940.28m2。
杨村水电站于2006年建成发电,分为生产发电区、淹没区和办公生活区三个部分,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水阳江杨村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05〕582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后经市政府批准划拨用地,面积为55640 m2。
考虑到该水电站在商合杭铁路建成后需继续生产发电,办公设施必不可少等实际情况;前期经国土、规划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拟在新建商合杭铁路征地红线外新征土地约0.099公顷,重建安置。目前,规划选址已经市政府批准,用地报批已经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宣城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39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宣城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7〕841号)批准。恳请市政府将该宗地增补列入2018年土地供应计划,并予以出让供地,完善供地手续。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10日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古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的紧急请示
宣区政〔2018〕81号
市政府:
当前,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因规模不达产、环保不达标问题被环保督办,现停产整改。由此导致自2018年7月9日开始,我市城乡日产600余吨生活垃圾全部送往古泉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由于填埋场自身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100吨/日)不足,填埋库区一直积存10万m3以上的雨污混合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为完成填埋任务,现填埋场不得不把分流雨水的覆盖膜再次掀开,导致作业面接收雨水不可避免,加之该季节性垃圾自身含水率超过40%,导致填埋库区雨污混合液水位不断上涨,库区水位已超出垃圾主坝路面随时可能发生外溢,污水调节池水位距池面也不到10cm。尽管填埋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站每天24小时正常运转也只能处理污水60-70吨,远不能满足积存量的处理需要。而往年在应急情况下,一直采取外运至城市污水管网缓解压力,现因环保督查(垃圾填埋场污水不满足城市生活污水纳管标准)于2018年6月不得不停止污水外运。目前垃圾填埋场积存污水量不断增加,现已到了即刻就会发生污水满溢外泄对下游环境造成污染的地步,情况十分紧急。
区城管局于2018年3月26日就解决垃圾渗滤液处理问题专题请示区政府,区政府就此于2018年4月14日专题请示市政府,要求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实施扩容工程(提升至300吨/日的处理规模),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但市政府至今尚未明确处理意见。
为确保当前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稳定和不发生污水满溢外泄的环境污染事件,我们建议立即租用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至现场增大污水处理能力。经市场询价,渗滤液应急处理成本约110元/吨,按租用2套设备和运行6个月测算,应急处理费用约需400万元。由于设备到场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在应急设备未到位前,恳请市政府:(一)协调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许可,继续采取外运纳管的办法阶段性临时应急,以避免污水外泄引发大面积污染事件和引起连锁反应;(二)尽快批复《区政府关于实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工程的请示》。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12日
(联系人:郑明博,联系电话:18056339805)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并购
双桥自来水厂的请示
宣区政〔2018〕83号
市政府:
双桥自来水厂为双桥街道办事处2004年招商引资企业,承担双桥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双桥社区、隆兴村、泥湾社区和金杨社区部分自来水用户供水。随着城市东向发展和宣城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双桥街道办事处承担了大量市政公用和土地收储项目,境内部分村组被整体征收。特别是2017年阳德路及周边棚改项目实施以来,双桥街道办事处原集镇区房屋大量拆迁,导致供水户数急剧减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原乡镇小水厂关停处置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2〕92号)精神,自2012年5月起,拟用3-5年时间完成对原乡镇小水厂关停处置。区政府于2014年以宣区政秘〔2014〕262号行文市住建委要求对双桥自来水厂进行并购,但目前并购工作仍未完成。考虑其企业自身实际困难,恳请市政府加快完成对双桥自来水厂的并购。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16日
(联系人:檀志保,联系电话:13705638231)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拨付棚户区改造项目
征收资金的请示
宣区政〔2018〕84号
市政府: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2018年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实际启动6个,共需征收房屋3978户、面积约69.61万平方米,资金概算57.46亿元。
根据棚改项目征收计划,截至目前,梅溪河、方家冲、造纸厂等棚改项目全面启动;宛溪河二期(济川段)项目已开始支付征迁款;其他项目已进入实质性签约阶段,目前棚改项目征迁进度明显加快。为切实保障棚改项目顺利实施,恳请市政府先行拨付2018年棚改资金6亿元。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李国文,联系电话:13205630091)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宛陵路东延伸道路
工程项目、水阳江北大道延伸工程项目
安置问题的请示
宣区政〔2018〕86号
市政府:
宛陵路东延伸道路工程项目、水阳江北大道延伸工程项目涉及拆迁238户,预计需安置房400套,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登记,宛陵路东延伸道路工程项目资金测算已上报。结合计划于2020年实施的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周边棚改项目(本次宛陵路东延项目中的98户在原统计的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周边棚改项目803户内,实际剩余705户,约需拆迁安置房1200套)拆迁安置情况,上述两个项目安置地点应定为阳德安置区,但该安置区已无安置房源,且无扩建计划。综合考虑五星乡征迁安置实际情况,我区建议:
(一)在宛陵路东延以北、水阳江大道闭合段北段以南、水阳江大道闭合段东段以西区域内新建安置房进行拆迁安置,具体位置位于五星乡庆丰村小王村村民组,占地面积约200亩;或者(二)在济川办事处区域内集中采购商品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
为加快推进上述项目征迁工作,恳请市政府对以上两个建议方案予以明确,以帮助我区解决宛陵路东延伸道路工程项目、水阳江北大道延伸工程项目安置问题。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李国文,联系电话:13205630091)
关于做好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
通 知
宣区政〔2018〕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做好2017年退出现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政〔2018〕8号)和市政府、宣城军分区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区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做好我区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思想,切实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维护好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继续教育等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更好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二、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一)2017年秋冬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转业士官338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10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28人。
(二)2017年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由区政府按照部队退役金1∶1.2标准发放经济补助,即每人每服役1年按5400元标准给予经济补助。服役期间立功的,一等功增发15%,二等功增发10%,三等功增发5%,立功两次以上的以最高一次计发。
(三)对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安排工作规定的我区2017年冬季退役转业士官,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编委会研究同意,依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制定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采取打分排序选岗的办法,使用乡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安排至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具体安置单位以区编委会批复为准。
为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共同抓好安置任务的落实。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安置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上岗为止。符合并选择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
(四)从2018年8月起,至安置介绍信开出时,由区政府按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发给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所需经费在区财政预算中列支。
(五)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军区关于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105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城军分区〈关于印发宣城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宣政〔2011〕121号)精神。以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为主要培训基地,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一年内免费安排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所需经费在区财政预算中列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贷款、税收、教育等优惠。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三、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政策性、时效性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将退役士兵各项安置政策落到实处。
(一)人社、编办等部门要为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学习、上岗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二)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充分运用公共就业服务和培训机构,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纳入技能培训和再就业统一规划,采取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三)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等安置经费,确保安置对象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及时拿到生活费和补助金。
(四)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时,应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考试,服役期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我区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对责任意识不强、相互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或措施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任。
(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退役士兵形势政策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珍惜和维护军人荣誉,正确理解党、国家和军队的各项改革举措,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服从政府安置,在新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2018年8月23日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宣州区人民政府
落实华卫公司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请示
宣区政〔2018〕88号
市政府:
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卫公司)系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宣州区家禽产业领军企业。近年来该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先后带动我区5000多户农户走上养鸡致富道路。目前,公司存栏种鸡45万羽,存栏商品鸡280万羽;现有订单养殖农户220户,农户订单养殖年出栏量达到2850万羽。2018年,华卫公司积极发挥国家级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实施家禽产业转型升级行动,年初以来已完成高标准肉鸡笼养改造一期工程,新改建笼养面积5000平方米,提升养殖量70万羽/年。同时,华卫公司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同我区662名贫困户签订了商品鸡养殖帮扶合作协议,计划每年向贫困户分红142万元,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现将华卫公司目前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汇报并请示如下:
华卫公司2000年3月在宣州区原向阳镇杨村注册成立,2006年因响应帮扶库区移民发展号召,迁址至宁国市天湖办事处,吸纳三峡移民及当地劳动力就业近1000人。2012年以前,天湖办事处属宁国市管辖范围;2012年以后,天湖办事处调整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但该企业税收一直由注册地宣州区征收。作为从事家禽养殖和禽类产品初加工的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该企业一直享受农业企业税收扶持政策。但2016年底宣州区地税局清税时发现,因2012年市区规划范围调整,华卫公司须承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义务。据统计,截止2018年6月华卫公司应缴未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滞纳金共计1400多万元,但华卫公司之前并不知情。
近几年,受H7N9流感疫情影响,家禽产品价格持续低迷,再加上笼养升级改造一次性投入较多资金,目前该公司流动资金仅能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企业一次性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将会导致资金链断裂,给全区乃至全市家禽产业带来难以估量的严重影响。
鉴此,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宣州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促进家禽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强农惠农有关政策精神,特请求市政府同意华卫公司享受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第一,在土地使用税方面。1.自产生纳税义务起,给予2年建设期应缴税额财政全额奖补(含税收滞纳金)。2.实际负担超过2元/每平方米的税额,财政给予全额奖补(含税收滞纳金)。3.H7N9流感期间实际负担的土地使用税由财政给予全额奖补(含税收滞纳金)。
第二,房产税方面。企业请求市政府帮助协调,对2018年6月30日之前应缴的房产税及滞纳金给予困难性减免或财政全额奖补。
因华卫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事权在市级,请求市政府对以上扶持政策进行研究,并授权宣州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24日
(联系人:朱跃明,联系电话:13966201595)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核拨2018年度
垃圾处理费的请示
宣区政〔2018〕90号
市政府:
2018年1-6月,市财政专户已累计征收到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09万元。根据市政府2010年11月30日专题会议纪要(第85号)精神,所征收垃圾处理费交宣州区政府专项用于城市垃圾处理工作。为此,恳请市政府核拨2018年度1-6月份所征收垃圾处理费198万元(扣除5%的手续费用)。
妥否,请批示。
2018年9月3日
(联系人:姚卫华,联系电话:13905630532)
关于在利华等小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集中采购安置房的报告
宣区政〔2018〕91号
市政府:
近年来,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快速推进,市区房价逐步上涨,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户急剧增加,导致安置房源严重不足,超期过渡费大量支出,被省委巡视组作为问题要求整改到位。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减轻财政支付超期过渡费压力,市大建办授权宣州区政府完成市本级安置房的采购任务。经市大建办第10次(2017年12月13日)、第12次(2018年1月16日)、第14次(2018年4月15日)会议研究,分别同意宣州区政府在利华、舟基、大唐、敬亭春晓等房产公司采购商品住房,用于鳌峰、澄江、西林、济川等片区征收项目安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大建办相关会议精神,区政府立即组织宣城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宣州区住建委、中信评估公司等单位专家,召开安置房集中采购专家论证会对安置房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鉴于征收安置工作的特殊性、供应渠道的单一性以及当前商品房市场供不应求等实际情况,专家组一致建议我区在上述商品房采购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无异议。各商品房采购过程市政府办、市房管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均派员参与,采购价均由市大建办会议研定,且低于同类商品房同期市场价格(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为规范手续,根据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等部门要求,我区就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市政府行文《关于在同曦鸣城等小区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集中采购安置房的请示》(宣区政〔2018〕52号),市财政局以财购〔2018〕282号文件回复:拟同意宣州区政府在大唐、敬亭春晓、华夏、利华及舟基采购商品房用于安置,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同时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公示、比选,严格竞争性谈判的条件和程序。我区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立即组织并邀请相关企业开展竞争性谈判工作,但最终无法落实,具体原因为:
1.当前房地产市场供不应求,各开发项目普通住宅房源已是一房难求,甚至出现排队抢购局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也不愿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2.为了控制风险,政府采购不是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到位,而是根据开发企业工程建设进度,分预售、封顶及竣工验收三个时间节点陆续支付购房,时间跨度较长。而开发企业面向市场销售时,房屋达到预售条件即可销售,资金回笼比政府采购相对更快。
3.根据各项目的征收实施方案,为满足被征收安置对象“就地就近”安置需求,须在征收项目周边采购商品房。但因同期城区新开发项目偏少,大多数项目周边仅有个别商品房开发项目,因而无法开展竞争性谈判。
4.价格因素。我区目前拟采购的舟基、利华等房源为市政府审批通过的“商改住”项目,大唐、敬亭春晓、利华等为破产重组企业,因客观原因,其采购过程经市政府谈判小组会商,采购价均低于市场同期价格。
三、工作建议
(一)考虑到各征收项目安置工作的紧迫性,为顺利推动商品房采购工作,减少大量超期过渡费支出,我区建议市政府采纳市财政局意见,同意我区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利华、舟基、大唐、敬亭春晓、华夏等小区商品住房。
(二)因济川片区征收项目房源缺口较大,我区计划在永辉、东方国际等小区采购商品住房。同时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并继续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以上建议,妥否,特此报告。
附:宣州区采购商品住房与周边楼盘价格对比表
2018年9月7日
(联系人:李国文,联系电话:13205630091)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
(试行)的请示
宣区政〔2018〕92号
市政府: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宣州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请求市政府批准该实施方案。
妥否,请批示。
2018年9月7日
(联系人:冼进 联系电话:13966167517)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
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动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就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流程,开展“多评合一”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结合宣州区投资项目并联审制度,加强整合优化,探索开展区域评估,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高新区投资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二、实施范围
宣城高新区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经区园区指挥部项目准入会议批准后,即可开展“多评合一”。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推进阶段所涉及的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评估(因项目类型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所有评估)。
按规定不需要通过园区指挥部项目准入会议批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含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技改项目),直接进入“多评合一”程序,按有关要求办理手续。
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在高新区已经批准的区域内,一般性项目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技术评估原则上开展区域评估。企业根据区域评估结果、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相应降低一个等级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其中,由环评报告表降为登记表的需明确污染物总量。水土保持方案评估、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实行企业承诺制,有关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相关评估。
三、工作流程
本方案的运行模式参照《宣州区投资服务单一窗口工作规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平台按照“一窗进件、内部流转、资料共享、一审一核、全程监管”要求,落实审批权限前移,实现“集中批办”。
(一)统一受理( 1个工作日)
在高新区管委会建设投资服务中心设立高新区投资服务单一窗口,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基本材料,单一窗口受理后,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一次性告知须办理的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
(二)同步评估
项目单位根据窗口反馈列出需要开展的评估清单和报告编制级别,同步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相关报告的公示与报告编制同步开展。对报告编制周期较长的评估事项,在统一受理前,项目单位可先期启动报告编制工作。部分需要以其他评估事项结论作为依据的,在相关评估基本完成时可先期介入,同步开展编制报告。
(三)统一评审(7个工作日)
在各评估报告完成后,由单一窗口统一受理,并分别交办各部门组织进行第三方评审或组织专家评审,无需组织评审的报告直接备案或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需以备案文件为前置的评估在备案阶段完成报告编制,备案完成后开始第三方评审。
(四)统一审批
各部门根据受理通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评估报告、评审意见及法定要求提交材料,立即同步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出具相关审批文件。法律有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在同一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先后顺序出具审批文件。
评估事项中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性、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等已完成区域评估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备或审批。
四、主要任务
(一)实行并联评估、审批
(1)制定开展“多评合一”全过程具体实施细则,实行一表式并联评估、审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不符合继续推进条件的,立即通知终止相关工作流程,并及时反馈项目单位。
(2)负责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
(3)负责技改项目节能评估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
(4)负责环境影响评价与其他评估并联评估及审批工作,规范相关环评中介服务发展。
(5)负责安全设计专篇审批及与其它评估相协调工作,规范相关安评中介服务发展。
(二)降低项目评估费用
(1)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制定规范、合理、透明、符合市场要求的收费标准。凡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的,严格按照收费优惠政策执行。(牵头部门: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2)针对相关评估报告组织审查涉及的中介技术服务,按照“谁设定、谁付费”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评估事项,试行列入部门财政预算,由审查部门承担相关审查组织成本,免费向审批管理对象提供服务。管委会内设机构审查费用列入管委会财政预算,派驻机构审查费用由派驻机构自行承担。(牵头部门:各审查部门)
(三)规范中介服务
(1)制定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积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每一个行业的中介机构应在2家以上,减少区域垄断。(牵头部门: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2)规范中介市场发展,鼓励公平竞争,制止哄抬价格、竞相压价等恶性竞争行为,防止造成服务质量水平较低等问题。(牵头部门: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3)进一步加强评估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服务,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牵头部门: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四)实行区域评估
区域评估具体实施方案由高新区管委会与区直有关责任部门协商确定,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功能,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保障并联评估、审批实施效果。在“多评合一”过程中,评估同时涉及到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的,由市、区两级同步进行;部分评估权限已经下放高新区管委会的的,由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评估。
(二)进一步规范项目评估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国家调整或取消的评估事项,及时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对现有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解决中介评估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走过场、垄断性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认真落实区域评估制度。在“多评合一”基础上,高新区管委会与各有关部门认真协商确定区域评估范围,经市、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行区域评估,并由管委会承担相关评估费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区域评估结论5年内有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加强全过程督查考核。加强对项目申报、项目评估和项目审批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各部门履行“多评合一”制度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严禁擅自新设审批前置条件。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宣城高新区“多评合一”负面清单 |
||
评估内容 |
禁止进入“多评合一”清单 |
备 注 |
节能评估 |
无 |
|
安全评价 |
化工、金属冶炼 |
|
环境影响评价 |
化工、工信部规定行业 准入类项目 |
|
水土保持方案评估 |
无 |
|
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估 |
无 |
建议分年度 分批完成征占用林地审批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高新区地质灾害易发 区域落户项目 |
|
地震安全性评价 |
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项目 |
|
关于整合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
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并升格
更名为宣城市理工学校的请示
宣区政〔2018〕93号
市政府:
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均是2005年经宣城市教体局批准设立的民办性质中等职业学校,两所学校共占地113999平米,其中建筑面积47202平米,共有教职工82人、其中专任教师63人,在籍学生1205人。两所学校分别于2017年1月、7月整体并入安徽梅林教育集团。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2号)明确要求“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统一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工学校”。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整合升格为普通中专学校,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区域教育教学整体实力,有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更好地服务宣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现恳请市政府同意宣城市广业高级职业中学和安徽文源职业技术学校整合升格为普通中专学校,并更名为“宣城市理工学校”。
妥否,请批示
2018年9月8日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拨付宣城市第五中学
异地新建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
宣区政〔2018〕94号
市政府:
根据《关于敬亭山茶场山南合作开发相关问题和宣城中学迁建合作协调会会议纪要》(市政府2009年第3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宣城市第五中学(以下简称“市五中”,暂定名)建设资金由安徽省农垦集团征用从原五中校园置换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截至目前,已划拨至市五中建设专户共计2300万元,已使用1789.353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征迁1758万元,前期工作规划、勘探、设计等费用共计31.353万元),专户余额510.647万元。
2018年市委、市政府将市五中异地新建项目列入“533”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区中小学建设布点规划需要,市五中项目规划选址已调整至澄江新村东侧,原选址土地使用权已被收回。为加快市五中异地新建项目建设,根据2018年8月20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的市五中建设专题调研汇报会有关精神,现恳请市政府拨付市五中原选址征地及前期建设等费用共计1789.353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1.市五中建设资金收入情况统计表
2.市五中建设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
3.市五中异地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2018年9月13日
(联系人:章立本 联系电话:13605630796)
附件1:
市五中建设资金收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收款金额(元) |
付款单位 |
收款时间 |
1 |
8000000 |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13年4月2日 |
2 |
10000000 |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13年7月18日 |
3 |
5000000 |
宣城市水阳江大道西北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
2014年8月8日 |
合计 |
23000000 |
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
附件2:
市五中建设资金支出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支出项目 |
支出金额 (元) |
支出时间 |
1 |
付市五中征地拆迁款 |
7500000 |
2013年4月30日 |
2 |
付市五中测绘费 |
10000 |
2013年4月30日 |
3 |
付市五中筹建用车费 |
9757 |
2013年4月12日 |
4 |
付市五中征地拆迁款 |
10080000 |
2014年7月24日 |
5 |
付市五中设计费 |
51800 |
2014年12月11日 |
6 |
付市五中筹建用车费等 |
12530 |
2014年1月12日 |
7 |
付市五中围墙工程款 |
157500 |
2015年9月30日 |
8 |
付市五中筹建用车费等 |
8220 |
2015年1月12日 |
9 |
市五中围墙项目造价编制款 |
5850 |
2015年8月6日 |
10 |
付市五中围墙工程款 |
17000 |
2016年3月23日 |
11 |
付市五中基本建设勘察费 |
30000 |
2016年6月30日 |
12 |
付市五中围墙工程款 |
10873 |
2017年1月12日 |
合 计 |
17893530 |
注:收支两比结余23000000-17893530=5106470(元)
附件3:
市五中异地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表
一、前期准备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审批项目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立项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9月10日前 |
2 |
选址意见书、用地红线图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9月底前 |
3 |
土地、房屋等征收 |
区征管局、澄江办事处 |
2018年10月底前 |
4 |
工程设计总平面图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5 |
用地审批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6 |
环评、能评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7 |
可研性报告审批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8 |
编制、审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绘制施工图纸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9 |
防雷审核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10 |
消防审核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1月底前 |
11 |
工程招标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2月底前 |
12 |
办理施工许可证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8年12月底前 |
13 |
工程开工 |
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9年元旦 |
二、施工进度安排
序号 |
建设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小学部建设 |
区重点局、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19年9月 |
2 |
初中部建设 |
区重点局、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20年1月 |
3 |
运动场及附属工程建设 |
区重点局、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20年8月 |
4 |
全面建成 |
区重点局、区教体局、市五中 |
2020年年底 |
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全省区域评价及投资项目
多评合一改革试点的请示
宣区政〔2018〕96号
市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皖政〔2017〕120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全省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价及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意见》(皖发改地区规〔2018〕7号)精神,我区请求将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全省区域评价及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改革试点单位,具体如下:
一、宣城高新区基本情况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宣城高新区)原名“宣州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分东、北两个片区,2006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8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经省政府同意规划面积扩区为11.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精细化工。已被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目录公告》(2018年版),公告面积9.1平方公里。2017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宣城高新区开展“多评合一”工作的基础条件
(一)《宣城市北部城区分区规划》通过评审,明确了宣城高新区作为城市北部片区的功能定位。
(二)2012年《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安徽省环保厅批复。园区严格按照批复提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污染治理技术设施建设等八项要求逐项落实。对不符合功能分区及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逐步调整或搬迁,2013年以来,置换或淘汰项目53个。对新入园项目实行项目并联审预审制度,严格控制“三高一低”项目入区。入区项目均能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版)以及《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准入条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已通过评审,并上报省环保厅待批。
(三)宣城高新区供热专项规划(2014-2020)、热电联产规划(2014-2030)分别经宣城市住建委(建城函〔2015〕240号)、安徽省能源局批复(皖能源电力函〔2015〕110号),热电联产项目在建,预计2018年底投产运营。
(四)2018年1月,宣城高新区设立单一窗口,对投资项目相关评价实行统一受理,分类审批。区级相关审批事项下放至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办理。
宣城高新区坚持贯彻新理念,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2017年在全省开发区考核中名列第10位,目前正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经科技部函告进入2018年下半年专家咨询调研名单。为进一步创优宣城高新区“四最”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项目审批标准化及简化优化工作,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恳请市政府推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全省区域评价及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改革试点单位。
妥否,请批示。
2018年9月27日
(联系人:冼进 联系电话:13966167517)
宣州区2015年—2017年入库
省外亿元项目自查自纠报告
宣区政办〔2018〕15号
宣城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投促局4月19日召开的利用省外资金有关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宣州区对2015年—2017年入库的省外亿元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现将项目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2017年,我区共入库项目143个。受市里下达的任务和各县市区之间横向比较的双重压力影响,我区在上报入库项目时,针对部分条件不符合的项目,对项目材料进行了修改,使其符合入库条件。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一)2015年度
2015年入省库亿元以上项目39个,因项目投资总额达不到亿元以上这一要求,为使项目达到入库条件,我们对24个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修改。
具体是:宣城华通矿业有限公司、宣城市楷昂化工有限公司、宣城亚邦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安徽祥利机械有限公司、宣城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宣城市永达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宣城聚力莱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宣城市泰力磁业有限公司、宣城亚邦化工有限公司三期、宣城市巨鑫建材有限公司、龙源宣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狸桥分公司、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宣城汉世伟种猪有限公司、宣城市美之锦美发制品有限公司、宣城千川建材有限公司、安徽中山金属有限公司、宣城远卓水务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华晨镍网有限公司、宣城振隆铸造有限公司、宣城兰宝服装有限公司。
(二)2016年度
2016年入省库亿元以上项目48个,因项目投资总额达不到亿元以上这一要求,为使项目达到入库条件,我们对18个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修改。
具体是:宣城亚邦化工有限公司、安徽东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宣城鸿雅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宣城新峰羽毛有限公司、宣城明佳羽绒有限公司、宣城华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乐柯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宣城市宏峰铝业有限公司、安徽立信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柳桥羽毛有限公司、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市华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宣城源通矿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尚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宣城美达泡塑制品有限公司、宣城津达生态林业有限公司、宣城市博源顺达橡塑有限公司、宣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三)2017年度
2017年入省库亿元以上项目56个,因项目投资总额达不到亿元以上这一要求,为使项目达到入库条件,我们对7个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修改。
具体是:安徽杨柳青钙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城英特颜料有限公司、宣城杰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宣城硅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宣城市耐尔袜业有限公司、宣城市高立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宣城市敬亭山弘愿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区将以4月19日召开的全市利用省外资金统计报送工作有关问题整改会议为契机,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确保入库项目的真实性,不断强化工作举措,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注重招好引强。围绕我区“两园三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和三大战新基地建设,加大土地收储,拓展发展空间,加大我区主导产业的引进,特别是产品质量好、资金实力强的企业落户我区,在招引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等方面做好保障,确保招引的项目顺利落地、强力推进、尽快投产。
(二)优化投资服务。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投资服务体制,对准入并联预审通过的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第一时间安排区领导联系,落实具体服务部门和责任人。推行和完善专业服务单位全程“代办服务”“容缺受理”及投资服务“单一窗口”受理等体制,全面建立从项目签约落地、手续报批报建、工程建设推进、投产后续服务等“一整套”服务流程化模式,全方位营造“四最”营商环境,确保项目能引得来、落得下、发展好。
(三)强化部门联动。注重与招商引资责任单位之间的沟通,在获取招商项目有关信息时,第一时间与责任单位联系,就项目立项备案做好指导。强化与发改委、经信委等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在项目立项前,完善相关材料,力争使项目向亿元以上项目进行立项。
2018年7月2日
关于开展“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事项流程优化再造的请示
宣区政办〔2018〕17号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事项实施清单“提升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积极推广“谁发证、谁受理”模式,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协同,通过技术创新和线下办事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宣州区梳理出涉及民政、卫计、教体、司法、人社等9项事项(见附件),进行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事项再造。此次事项再造过程中会对涉及流程、层级等进行调整,恳请市政府办批准宣州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部门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工作,并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组提供技术保障。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2日
附件:
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事项清单
一、教体局
国民体质测试服务、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教师资格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二、卫计委
企业退休职工和城镇无业居民一次性补助发放
三、司法局
法律援助审核
四、人社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办理
五、民政局
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补贴
关于印发宣州区开展“环境清洁、消毒灭源
和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打好非洲猪瘟
歼灭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区政办〔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宣州区开展“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打好非洲猪瘟歼灭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8日
抄送: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宣州区开展“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
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打好
非洲猪瘟歼灭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发动生猪养殖户强化自我防控、自我保护意识,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根据《关于开展“环境清洁、消毒灭源核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的通知》(皖农明电〔2018〕7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开展泔水统一收集处理,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及时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将疫情损失降到最低。
二、重点任务
(一)全域组织开展培训。鉴于目前我区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和生物安全风险,采取灵活的方式开展培训,区农委组织专家编印培训材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镇村干部和畜牧兽医等相关人员,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通过发放《致全体生猪养殖企业(户)的一封信》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巡查各生猪养殖场(户)。进村入户要采取严格的生物安全措施,避免交叉感染等情况发生,尤其要注意受威胁区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加强泔水管控。一要做好泔水的统一收集与处理。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向城区各餐饮服务单位发放《餐饮服务单位工作提示单》,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干湿分离方法收集泔水;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泔水运输车辆的调配,做到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二要强化泔水管理。区市场监管、城管、卫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入户宣传和组织开展好“一日两查”行动,阻止泔水偷运。三要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好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巡查工作,严禁养殖场(户)使用泔水饲喂生猪。
(三)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疫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进行严格消毒。非疫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同样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要求,做好猪舍、车辆等用具和周边环境的清洁、消毒,逐村逐户的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及时切断传播途径。
三、完善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关工作组织,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共同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灭源和禁止泔水喂猪”大行动。区领导将按照“十个一”分工,结合党建大调研,督促各地开展好“大行动”活动。
(二)强化物资供应。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重点地区的物资供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准备相应的防疫物资,保障辖区内行动的正常开展。农业技术人员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强化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安排应急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投入到“大行动”活动中。
(四)强化责任落实。对参加“大行动”不主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养殖场(户),一旦出现疫情,不享受扑杀补助和产业支持政策。因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新发生疫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印发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区政办〔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8年9月25日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结合宣州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区国土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国土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三调”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国土基础数据,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群众资源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的统一技术标准和我省的具体要求,采用先进技术方法,全面查清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掌握真实的国土基础数据,实现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和共享,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为政府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任务
宣州区是安徽宣城市辖区,位于安徽省东南部,皖南中低山、丘陵与长江沿岸平原交接地带,平均海拔高度20m,地形南高北低,地处东经118°28′~119°04′,北纬30°34′~31°19′之间。全区土地总面积2585平方公里。
“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和“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查清全区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查清全区各类土地的权属状况;建立县级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土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在对存在复合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基础上,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具体任务包括:
1.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国家统一的调查技术标准,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宣州区地籍调查数据和不动产登记成果、高分辨率的航空正射影像、城乡规划、地形图等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对城镇村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内部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特殊用地等土地利用状况。
2.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将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国土调查成果中,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3. 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的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沙荒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国土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在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形成全区耕地等级调查评价专项数据库,支撑耕地质量的保护与建设工作。
4. 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
在开展 “三调”的同时,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工作,按照 “三调”的分类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数据汇总工作,并将相关调查成果整合进“三调”成果中。
5. 县级国土数据库建设
(1)建立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数据库建设标准,采用全省统一的建库软件,建立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各类自然资源专项数据库,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专项用地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以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实现全区国土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综合查询等功能。
(2)建立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基于宣州区国土调查与专项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实现国土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据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 “三调”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6. 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在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汇总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和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村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国土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三调”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三调”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宣州区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调”成果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内容
我区“三调”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工作;
(2)宣传动员和培训;
(3)确定调查队伍;
(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6)国土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7)统一时点更新;
(8)权属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9)调查成果质量自检;
(10)调查成果汇总和成果上报。
(二)责任分工
1. 区级
(1)成立宣州区“三调”领导组织机构,做好调查资料准备工作,制定宣州区“三调”实施方案和技术设计;
(2)宣传培训;
(3)确定调查队伍;
(4)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5)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6)建设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
(7)统一时点更新;
(8)负责权属调查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9)组织对调查成果进行自检;
(10)负责调查成果汇总和上报。
2. 乡(镇)级
(1)成立乡镇级“三调”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及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2)组织参与辖区内土地权属界线调查和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
(3)配合调查队伍进行国土调查。
四、技术方案
(一)技术路线
依据国家统一提供的全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以及内业比对提取的变化信息,充分利用已有国土调查资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等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采用“3S”一体化外业调查等技术,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和地方细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准确查清全区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利用“互联网+”技术核实调查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开展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和调查成果评价、应用等工作。
利用全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编制工作底图,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在工作底图上标定界址点位置,对于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中影像不清晰或实地变化较大无法判读界点位置的,实地使用全站仪或GPS-RTK实测界址拐点坐标,确定界线位置,将权属界线细化调查到村民小组一级,标定的界址点位或实测坐标数据经检查合格后,输出界址、面积数据和宗地图。已办理登记发证的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和地类数据为依据,调整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界线和地类面积。建立县级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
(二)技术方法
1. 采用“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在调查底图和提取的变化图斑的基础上,结合日常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资料,进一步提取变化图斑信息,制作外业调查数据,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及举证工作,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与国家内业判读结果不一致的图斑,实地拍摄带GPS坐标和拍摄方向的举证照片。
2. 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成果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现有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成果,利用全区最新的高分辨率航空正射影像图、城乡规划图和地形图,组织国土所及村(居)委会相关人员配合调查单位技术人员,采用内业勾绘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城镇村内部每个图斑的土地利用类型。
3. 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国土调查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调查底图和自主提取的变化图斑数据,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4.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采用全区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制作1:2000或1:5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叠加居民地、行政单位、道路、河流、湖泊等相关地理名称,以行政村为单位制作工作底图。对所有权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绘制宗地草图等工作。利用数据编辑软件对外业调查数据进行矢量化,形成电子数据,修改后的数据必须进行界线接边,接边发现的问题必须到现场找相关的指界人进行现场核实,保证图形、数据成果的严密性、逻辑性准确。内业上图时工作底图可以判断的,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和调查注记,内业根据工作底图利用软件进行界址点及界址线的描绘,并给界址点编号,补充相应的调查属性;工作底图可以判断的,利用全站仪或GPS-RTK测量的数据,展绘到电子数据中。数据建库工作在作业过程中按规程、规范和软件系统的数据格式要求逐步建立,主要完成图形数据、地籍调查表属性数据及各类图件、表格数据等数据库的建立。
5. 组织做好“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组织对全区调查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配合国家、省、市利用“互联网+”在线举证技术,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照片的一致性,配合对存在问题图斑开展在线互联核查。对检查反馈的疑问图斑及时做好核实整改并上传。
6. 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更新。按照“三调”数据库标准,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国土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
7. 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展国土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优化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提供“三调”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重点城镇节约集约用地分析,形成“三调”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分析技术机制。
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一)总体技术要求
1. 数学基础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1985国家高程基准。收集全区自然资源管理和相关部门的资料,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采用《工作分类》。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二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3个一级类、55个二级类。
3. 地类图斑
“三调”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状地物)。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等调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城镇村内部同一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
对飞入飞出地的调查,一般按照“飞出地调查、飞入地汇总”的原则开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查,保证调查成果不重不漏。
4. 调查底图获取及制作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国家提供的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优于1米分辨率覆盖全区的遥感影像资料;收集2014年以后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正射影像数据,用于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原有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正射影像数据不能全覆盖城镇村的区域,需采购最新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 调查精度
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调查地类分别为100平方米、200平方米、400平方米和60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实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须调查上图;设施农用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须调查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须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须调查上图。
6. 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h㎡)和亩。
7. 耕地坡度分级和田坎系数
坡度图利用省“三调”办公室统一重新制作的坡度图。将坡度图与耕地图斑叠加,确定耕地图斑的坡度级。
田坎系数继续沿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时测算的田坎系数。
(二)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调查界线继承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依据民政部门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调整,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备案后,由省统一调整;乡(镇)级调查界线,依据区政府相关文件,由区级负责完成调整。
依据下达的行政界线和控制面积,制作到乡(镇)的《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并计算各乡镇的控制面积。
(三)权属界线复核与补充调查
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确定的权属界线转绘到国土调查底图上。城镇以外的独立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转绘到国土调查底图上。城镇内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不调查。
权属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位,在权属界线上图过程中,因成图精度等客观因素,部分与遥感影像产生位移的,根据协议书描述转至相关位置,并提交登记相关部门审核,对于无异议的可进行相关调整,有异议的不进行调整。尽量避免因这类问题产生细小的图斑。
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重新开展权属界线补充调查。
(四)地类调查
1. 调查方法
按照《工作分类》,对需外业调查核实的图斑逐一进行地类认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采用综合调绘法。综合调绘法是内业判读、外业调查补测和内业建库相结合的调绘方法。具体做法是:地方依据国家下发的最新高精度遥感影像和提取的变化图斑,叠加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将外业调查数据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实地逐图斑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图斑编号、地类编码、权属单位和其他属性信息。
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开展全覆盖的图斑勾绘和地类判读,并依据影像对界线进行调整。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一致的,无需重新调绘,直接标记,记录相关调查信息;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不一致的,应进行实地调绘。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应进行补测。
补测主要采用简易补测法和仪器补测法,为了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精度,根据实际情况采用GPS仪器补测法或者简易补测法。补测平面位置精度要求,补测的地物点相对邻近明显地物点距离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2.5m,山地不得大于3.75m,最大误差不超过2倍中误差。
2. 地类认定
依据《工作分类》,按照图斑的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图斑地类。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按实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临时使用的土地,按图斑原地类认定。
3. 实地举证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国家内业提取和自主内业提取的变化图斑进行调查核实,使用带卫星定位功能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互联网+举证软件,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国家举证平台。为保证实地现状与调查成果的一致性,将以图斑的遥感影像特征和实地举证照片为依据对调查成果进行全覆盖检查。
(1)地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影像判读地类不一致的,需实地举证;但对原地类为耕地,国家判读地类为其他农用地,经调查仍为耕地,标注种植属性与国家判读地类一致的,可不举证。
(2)重点地类变化图斑原则上必需全部实地举证。包括相对原数据库新增的建设用地图斑,原有耕地内部二级地类发生变化的图斑,原有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的图斑等。但对依据遥感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为住宅小区、规模化工厂、水工建筑等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不举证。
(3)对国家未提取的变化图斑,相对原数据库地类发生变化,调查认定地类与影像特征明显不一致的图斑,原则上需全部实地举证。但对调查认定地类与影像特征明显一致的,如湖泊水面等,可不举证。
(4)涉及军事用地的图斑不举证;对于因纠正精度或图斑综合等原因造成的偏移、不够上图面积或狭长地物图斑,可不举证;对原有线状地物面状化的图斑,可不举证;未硬化且未贯通的农村道路未调查上图的,可不举证。对同一条道路或沟渠等线性地物的图斑,可选择典型地段实地举证,其他地段备注说明。
(5)举证照片应在实地拍摄,拍摄方向正确,应能够举证说明调查地类与影像特征不一致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举证照片包括图斑全景照片、局部近景照片、利用特征照片三类。图斑全景能反映图斑整体利用情况;局部近景照片能反映图斑实际利用现状;对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图斑,需拍摄房屋内部利用特征照片。
(五)数据接边
在完成本辖区国土调查工作后,及时进行相邻行政区之间的地类、权属等接边工作,要求边界两边数据建立拓扑结构,各要素之间拓扑关系正确。
(六)重要问题处理
1. 关于可调整地类
只继承最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现存可调整地类,不再新认定可调整地类。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调整地类,全部按耕地调查,不再作为可调整地类(即去掉K属性),同时标注种植属性。
2. 关于建设用地调查
严禁将推土区调查为建设用地,应以施工人员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地基已建等为建设用地标志。推土区可继承原数据库地类。如在统一时点时推土区已建设,可通过增量更新方式更新为建设用地。
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划定,所对应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国土调查数据库。
3. 关于图斑标注
(1)耕地标注
调查为耕地的图斑,根据耕地图斑的实际利用情况,标注种植属性。原则上不因标注种植属性而分割耕地图斑,对一块耕地内有多种种植情况时,按主要种植情况标注。标注属性主要包括:耕种、未耕种、休耕、园木、林木、牧草、绿化草地和坑塘。其中,耕种主要是指耕地上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临时种植花卉、苗圃及城市草皮等),包括耕作层未被破坏的非工厂化的简易大棚、地膜及临时工棚等用地;未耕种是指近三年连续无种植行为且无休耕计划的耕地;休耕是指有计划地“休养生息”的耕地;园木、林木、牧草、绿化草地和坑塘属性是指耕作层未被破坏,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2)建设用地标注
①建设用地调查图斑属性标注相应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采矿用地(204)、特殊用地(205)或各类独立工业用地的地类编码。工业用地要按火电、煤炭、水泥、玻璃、钢铁、电解铝类型进行标注。
②对于已拆除的存量建设用地,按实地现状调查。拆除图斑未复耕或复绿且原数据库为20X地类的,可按空闲地调查,标注20X属性;未拆除到位的拆除图斑,为违法用地拆除恢复原地类的,按原地类调查地类;不论拆除图斑的原数据库是否是20X地类,实地已是农用地,一律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不能标注20X属性;如拆除图斑的原数据库不是20X地类,不能标注20X属性。
③城镇外部的采矿用地、特殊用地等,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并标注204/205属性。原有204/205范围内的耕地、林地等,分别调查为耕地、林地等地类,不标注204/205属性。
④原有农村居民点范围内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图斑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标注203属性;村庄周边耕地、林地等,达到上图面积的,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原则上不标注203属性,如原数据库是203且确属农村宅基地范围的,可标注203属性;空闲地、公园绿地等按实地利用现状调查,标注203属性。
⑤城镇城乡结合部大片的林地、水面等应按利用现状调查,不标注201或202属性;城镇内部的农用地等原则应按现状调查,标注201或202属性;城镇内部的公园及其附属的林地、绿地、水面等按公园与绿地调查,标注201或202属性。
(3)种植园用地标注
对林业部门调查的林区内的种植园用地,按种植园用地调查,如原数据库是林地,标注林区内的种植园用地属性。
(4)草地细化调查标注
对于草覆盖度大于等于5%小于10%的草地图斑,标注稀疏草地属性。
4. 关于地类认定程序
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对于耕、园、林、草交叉的图斑,实地认定不清的,根据地类定义,按照“耕、园、林、草”的优先次序确定地类。对于把握不准的地类认定,可利用土地调查云-智能调查APP进行实时地类检索,参考地类样本库,并可与国家(省级)专家进行在线沟通咨询,确保地类认定准确无误。
5. 关于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范围界线和生态红线
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区等范围界线,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国土调查数据库。
6. 关于军事用地调查
军事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由军队负责调查,并将成果移交到区“三调”办公室。军事用地按实际地类调查,属于军事设施用地的调查为特殊用地。涉及军事用地的图斑不需要举证。
7. 关于设施农用地调查
依据《工作分类》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有关要求,开展设施农用地调查,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未拆除到位(推平或混有瓦砾)的设施农用地不得按建设用地调查。原数据地类为设施农用地的,可按设施农用地调查。原数据地类为其他类农用地的,应按原地类调查。
8. 关于临时用地调查
临时用地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于实地为临时用地的,应维持原地类不变。对于临时用地,按照单独图层方式录入国土调查数据库。
9. 关于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
将原数据库中的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的,需上报专项报告,省“三调”办公室进行审核后形成省级报告,报至全国“三调”办公室。专项报告需包括原因说明、位置、面积、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等。
10. 关于线状地物调查
(1)所有需要上图的道路、沟渠、河流等线性地物,应根据影像特征和外业调查结果重新矢量化,以图斑的形式表示。
(2)对农村范围内,宽度1-8米的道路,调查为农村道路或公路用地;大于8米的道路或纳入乡镇级及以上级别道路网规划的道路,一律按公路调查。
(3)道路、河流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用地范围不确定的在建道路,暂不调查。
(4)对城镇村内部道路用地,调查城镇村内部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其他道路可与相邻图斑合并。
(5)对于线状地物交叉的,上部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下压的线状地物断在交叉处。线状地物穿过隧道时,线状地物断在隧道两端。
六、专项用地调查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等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一)耕地细化调查
对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耕地图斑,参考相关部门的有关资料,根据耕地的位置和立地条件,开展细化调查,并标注相应属性。包括河道耕地(位于河道内或滩涂上耕地)、湖区耕地(位于湖区或滩涂上耕地)、林区耕地(林区范围内开垦的耕地)和沙荒耕地(受土地荒漠化、沙化影响的耕地)。
(二)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整理历年土地审批资料,补充完善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及时报部备案。根据国家最终下发的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层,与宣州区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套合,形成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斑。对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图斑要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
(三)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对耕地等别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将耕地等别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形成我区耕地等别调查评价专项数据库,支撑耕地质量的保护与建设工作。
1. 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开展耕地质量调查、样品采集与监测,建立全区耕地质量评价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等级成果。
2. 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梳理现有耕地分等定级成果,根据国家和省新修订的耕地分等参数,编制分等单元图和分等因素分级图,开展土地利用系数和指定作物产量比的补充调查和测算工作,按照与已有分等成果相衔接的原则,结合国土调查成果,更新分等数据库,进行分等数据库的核查入库,形成全区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
七、数据库建设
“三调”数据库建设包含国土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等各类管理信息数据成果的质检、建库、管理、应用,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国土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及其他数据成果一体化建库,分图层存储。数据库建设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地方分级建设、成果统一汇交的模式开展。
(一)建设目标
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的目标是,以本次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专项用地调查数据、正射影像等数据为基础,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等技术,建设覆盖全区,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等为一体的数据库。建设互联互通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政府各部门对国土基础数据的需求。
(二)总体要求
依据《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开展“三调”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要在技术指标、标准体系、数据库结构等方面具有系统性;采用标准的空间数据交换格式,使成果数据正确汇交和共享;实现省、市、县三级之间的互联互通;满足安徽省自然资源管理对国土调查数据的调查统计、数据更新和维护,以保证数据的现势性。
(三)县级数据库建设
1. 内容和基本要求
“三调”数据库以县级为单位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专项用地调查数据、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数据等矢量数据,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DOM数据、扫描影像图数据等栅格数据和元数据。
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须满足下列要求:能按照“三调”要求开展数据采集与入库工作,支持“三调”规定的数据交换格式;能对国土调查数据进行检查,并具有增加、删除、修改等编辑功能;满足全区日常国土管理工作对国土调查数据的管理需求;数学基础、面积量算方法、数据统计表模版和图件输出格式等符合“三调”要求,支持国土调查数据更新。
2. 主要步骤和建库流程
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拓朴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根据数据源和使用软件,设计符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及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库建设流程。
八、区级自检
为了确保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区“三调”办公室组织对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以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调查成果是否齐全、完整;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必须认真、及时、规范。
根据自检结果组织成果全面整改,编写自检及整改报告,自检合格后,报市级检查和汇总。
九、统一时点更新
“三调”数据统一时点为2019年12月31日。
为了保证国家汇总数据的时效性,采用变更调查的方法对已完成的调查成果进行更新。
更新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界线、权属和地类信息。统一时点变更调查期间,土地权属、地类等信息有变化的,都更新到统一时点,并更新已建成的数据库。
十、成果汇总
成果汇总包括国土调查成果汇总和专项调查成果汇总。汇总内容主要包括数据汇总、图件编制、文字报告编写和成果分析等。
(一)数据汇总
数据统计。以宣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按省级确定的宣州区行政区域调查界线和控制面积为基准,按照“三调”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汇总方法,由地类图斑逐级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数据,永久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二)图件编制
在成果汇总阶段,编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根据需要,按行政区域编制土地利用挂图和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挂图以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基础缩编。
1. 县级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编制
以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统一采用《技术规程》规定的图示图例,制作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
2. 土地利用挂图和专题图件的编制
土地利用挂图成图比例尺应根据制图区域的大小和形状确定,县级一般选为1:50000或1:100000。
各类挂图和专题图件编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挂图,宣州区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权属界线图、耕地坡度分级图以及各类专项调查专题地图等图件资料。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通过制图综合取舍缩编而成。缩编时,应正确反映制图区域的土地利用分布规律、特点和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应在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采用人机交互方式编制,应按《技术规程》规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统一的选取指标表示地类图斑,定性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注记正确、清晰易读。对图上的保密内容须作技术处理,以防失密。
各类图件成果应在国土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云平台上发布,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
(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在成果分析的基础上,编写包括工作情况、技术方法、数据库建设、成果分析等内容的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可统筹编写或单独成册。
1. 成果分析
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等级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村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国土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写”三调”分析报告。
2. 文字报告编写
工作报告应主要包括调查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基本概况,以及调查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完成的主要成果,经验与体会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技术报告应主要包括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检查及保障措施,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应用新技术及效果等内容。数据库建设报告应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流程、软硬件配置、数据库内容与功能、维护与更新等内容。成果分析报告应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各类土地的分布与利用状况、与以前调查成果的对比,以及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等内容。
十一、调查成果
通过开展“三调”工作,全面获取覆盖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形成一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具体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成果、数据成果、图件成果、相关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 外业调查成果
1. 原始调查图件;
2.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 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二)数据成果
1. 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 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3. 城镇村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 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三)图件成果
1. 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 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 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 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
5.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
6. 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
(四)文字成果
1. “三调”工作报告;
2. “三调”技术报告;
3. “三调”成果分析报告;
4. 城镇村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5. “三调”数据库建设报告;
6. “三调”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7. 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五)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国土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 土地利用数据库;
2. 土地权属数据库;
3. 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 专项数据库;
5. “三调”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共享应用平台。
十二、“三调”的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三调”的有关准备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完成调查实施方案编制、经费预算编报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2018年8月底前,确定调查队伍,领取国土调查底图,开展外业调查举证、数据库建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2019年3月底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到村民小组,并将成果落实到国土调查成果中。
2019年4月底前,完成“三调”任务,县级自检和市级复检,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汇总形成“三调”基本数据。
以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时点,统一进行调查数据更新。完成调查最终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汇交上报“三调”成果。
(二)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三调”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三调”领导小组,负责国土调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负责国土调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区国土分局会同区统计局负责。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已有的相关数据资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辖区内的国土调查工作。
2. 技术保障
“三调”应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程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设计》,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分阶段分级进行调查质量检查;保证分阶段调查质量。根据国土调查成果多比例尺、多形式的特点,制定以数据为主体的成果标准,明确成果的表达形式,提高成果信息共享程度。
3. 机制保障
(1)引入竞争机制。依据政府采购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推行项目管理制,择优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单位为项目承担单位。
(2)建立检查验收制度。采用分阶段成果检查制度,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保证成果质量,严格执行县级国土调查成果自检制度。确保全区国土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
4. 经费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按照宣州区所承担负责的“三调”工作任务,在省“三调”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区“三调”办公室编制我区开展“三调”所需经费预算,同区财政局协商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5. 软硬件设备保障
为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三调”任务,应结合实际需求,开展“三调”服务系统、管理系统等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为成果的管理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所需的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数据库软件、计算机存储设备、服务器等数据处理存储设备。
6. 宣传培训
全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三调”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三调”办公室负责对国土调查人员以及专业队伍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方法和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确保成果质量。
7. 安全与保密
调查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查结果逐级汇总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对在调查中所获得和使用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关于宣州区2018年度农业农村创业
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的通报
宣区政办〔2018〕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搭建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全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区成功举办“湖商村镇银行杯”2018年度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参赛项目经过初赛、复赛、决赛的层层选拔和专家严格评审,共评出创业组项目前6名和创意组项目前6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区政府同意,现对获奖项目予以表彰通报(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区上下要向创业创新典型学习,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奋力推动全区“全国百强”争先进位、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宣州区2018年度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大赛获奖项目名单
2018年9月29日
附件:
宣州区2018年度农业农村创业创新
项目大赛获奖项目名单
创业组:
一等奖:农业废弃物加工ASA新型木塑项目
(推报单位:安徽爱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等奖:“蟹中尤物六月黄”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食源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绿色珍珠绿茶出口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三新制茶有限公司)
三等奖:皖南食品标准化服务中心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可可达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皇卫自热鸡汤项目
(推报单位:安徽未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枣文化婚庆主题农庄
(推报单位:宣州区水东镇琥珀蜜枣家庭农场)
创意组:
一等奖:寻梦新农人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众盛农业有限公司)
二等奖:点墨宣城旅游文创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点墨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味宣城”农业电商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宣之彩广告有限公司)
三等奖:鲜花电商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寻梦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名优绿茶高品质加工装备与技术创新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绿源茶机制造有限公司)
美农菜园B2B生鲜配送平台项目
(推报单位:宣城市万合生鲜有限公司)
关于丁光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丁光华同志宣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章荣龙同志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
2018年6月19日
关于陈玲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陈玲同志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蕾同志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
陈玲同志为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蕾同志为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舒康健同志为区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副局长);
汪晶晶同志为鳌峰街道办事处监察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玉云同志为济川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潘维同志为敬亭山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2018年7月10日
关于章荣龙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章荣龙同志宣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18年7月10日
关于程飞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程飞同志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纳入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
任命:
余成林同志为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18年8月3日
关于刘宗信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田小宣同志的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任命:
刘宗信同志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城乡环卫局)主任科员;
田小宣同志为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冼进同志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邦国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敬松同志为澄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文芳同志为西林街道办事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俊丽同志为向阳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8月24日
关于骆有水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骆有水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窦丽萍同志区文旅委(广电新闻出版局)总经济师职务;
欧飞同志的区文旅委(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陈翟胜同志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工同志澄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职务,纳入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
任命:
骆有水同志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科员;
窦丽萍同志为区文旅委(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副局长);
欧飞同志为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翟胜同志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峰同志为澄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18年8月24日
关于张玲、翟荣华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8〕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款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张玲同志西林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任命:
翟荣华同志为西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2018年8月28日
宣州区1-7月民间投资增长31%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实施“四送一服”工程,着力打通服务企业和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干部走下去、问题收上来,措施落下去、服务跟上去”的良好效果,有效改善了民间投资的营商化境,提升了民营企业的信心。
1-7月全区民间投资增长31%,增幅居全市第二,高于全市12.9个百分点,比上月提高1.3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比重为56.6%,比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分行业来看: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增长31.7%,占全部民间投资的53.3%;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44.8%,占全部民间投资的28.8%。
宣州区1-8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3%
1-8月,宣州区固定资产投资16.3%,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4.5个百分点,增幅比上月提高0.6个百分点,投资运行总体稳中向好。
一是工业投资增长加快。1-8月全区工业投资增长47.9%,比上月加快7.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20.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三。从门类看,制造业增长59.1%,高于上月5.1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6.7%,比上月提高9.5个百分点;采矿业投资增长189.2%。
二是工业技改投资持续回落。1-8月全区工业技改投资增长60.3%,比上月回落10.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44.5%,比上月降低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技改投资增长105.5%,比上月加快14.9个百分点。
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稳中趋缓。1-8月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8.8%,比上月放缓8.2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5.8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3个百分点。
三季度宣州区规上工业分析
2018年以来,全区规上工业加快发展,增速呈平稳上升态势。1-9月,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0.3%,增幅分别较去年同期、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上升1.4、1.4和0.4个百分点,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五位;其中当月增长10.9%,居全市第五位。
市区两级增加值对比表 |
|||||||
时间 |
2017年1-3月 |
2017年1-6月 |
2017年1-9月 |
2017年1-12月 |
2018年1-3月 |
2018年1-6月 |
2018年1-9月 |
宣城市 |
9.1 |
9.1 |
9.1 |
9.2 |
8.9 |
9.9 |
10.6 |
宣州区 |
11.8 |
10.7 |
8.9 |
9.3 |
8.9 |
9.9 |
10.3 |
一、总体情况
1.优势行业作用明显。1-9月,全区31个行业大类中,有21个行业增加值正增长,12个行业增速超过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及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贡献突出,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分别为57.6%、22.5%、20.3%、19.6%、11.4%,累计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2.8个百分点。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贡献率逐渐上升。
2.工业结构加快调整。1-9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31.8%,较去年同期、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上升了6.7、5.6和14.5个百分点,较全市平均水平高12.3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一位。高新技术产业上拉全区增加值9.4个百分点。
市区两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对比表 |
|||||||
时间 |
2017年1-3月 |
2017年1-6月 |
2017年1-9月 |
2017年1-12月 |
2018年1-3月 |
2018年1-6月 |
2018年1-9月 |
宣城市 |
23.3 |
16 |
19.8 |
17.1 |
17.3 |
18.6 |
19.5 |
宣州区 |
23.4 |
24.6 |
25.1 |
29.9 |
26.2 |
17.3 |
31.8 |
3.工业效益较好。1-9月全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1.1%,居全市第四;利润总额增长30.8%,居全市第三;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增长5.98%,同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三。
4.工业用电同步增长。1-9月全区工业用电量为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较一季度上升了1.5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0个百分点,较全市平均水平低4.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四位。
5.企业入库顺利。1-9月宣州区已经成功入库8家新增规上企业,居全市第一。10月申报了5家新增企业2家成长性企业,另外还有2家新增企业资料正在收集中,11月月初申报。
二、存在问题
1.产业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1-9月,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增长16.8%,当月增长15.7%。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1%,分别较去年同期和一季度上升了6和1.9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下降了3.1个百分点,较全市平均水平低2.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五位。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仅拉动全区产值增长3.4个百分点。
2018年宣州区共有4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规上企业数的16.7%,全市最低。1-9月,宣州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为16.5%,全市最低,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6.9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仅企业数少,企业规模也少;截止到9月仅有7家企业产值超亿元,11家企业低于2000万产值。
2.停产减产企业影响较大。1-9月,全区停产减产企业达到62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25.9%,累计减少产值14.2亿元,下拉全区产值增长9.9个百分点。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中有10个低于全区规上产值增长水平。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招商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利用以商带商等方式招好商,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利用腾笼换鸟等方式加快对落后企业淘汰进程,确保工业高质量发展。利用市区一体化优势,及时对相关主导产业进行调整。
2.加大帮扶力度。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摸清企业的发展现状,结合企业现状制定发展计划,对已经破产注销、不可能恢复生产企业及时申报退出规上企业库;对暂时停减产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使其恢复生产或加速生产;对在建重点工业项目加强调度,争取按计划建成投产达效。
3.加大新增(成长)规模企业申报力度。梳理各乡镇园区拟申报企业,加强部门协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入库,力争四季度申报成功12户。
四、预警
由于2017年10月宣州区当月增加值全市最高,造成去年当月同期数较高,同时今年仍然有较大部分停产企业无法恢复生产,加上新增企业拉动力有限,按照从各乡镇收集的预报数据看,10月当月增长难以维持较高水平;四季度全市节能目标完成压力较大,有可能对部分重点耗能企业采取限(停)产节能措施,势必会影响我区四季度工业增速。
1-9月份宣州区规上服务业运行情况
1-9月,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总体发展态势呈下降趋势,企业竞争力不强,发展受政策、环保督查影响较大。
一、基本情况
1、整体增速有所回落。
全区规上服务业企业77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1户,实现营业收入29.61亿元,同比增长6.83%,呈下降趋势;由1-6月增幅7.6%,到1-7月增幅7.2%,1-8月增幅7.1%;实现营业利润4.41亿元,同比增长9.9%;应付职工薪酬4.86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行业发展不平衡。
在统计的9中行业中,1–9月份全区只有2个行业增幅上升、7个行业增幅下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幅7.3,比上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幅18.9%,比上季度上升4.5个百分点。其他行业均呈下降趋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幅8.1%,比上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幅7.1%,比上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幅6.5%,比上季度下降7个百分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幅25.3%,比上季度下降13.2个百分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增幅24.7%,比上季度下降6.2个百分点;教育业增幅下降50.2%,比上季度下降6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增幅下降13.3%,比上季度下降0.4个百分点。
3、营利性服务企业基本持平。
1-9月营利性服务企业增幅7.8%,1-6月增幅7.9%,基本持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幅7.1%,比上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增幅16.5%,比上季度上升3.6个百分点。
行业门类 |
企业 个数 |
营业收入 (千元) |
占比 |
营业收入 上年同期 (千元) |
增幅 |
总计 |
77 |
2961020 |
100% |
2771612 |
|
房地产业 |
15 |
62034 |
2.10% |
71583 |
-13.3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 |
1177419 |
39.76% |
1088804 |
8.1 |
教育 |
6 |
20162 |
0.68% |
40509 |
-50.2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1 |
13510 |
0.46% |
12592 |
7.3 |
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 |
7 |
64075 |
2.16% |
51154 |
25.3 |
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 |
5 |
17594 |
0.59% |
16517 |
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8 |
1511205 |
51.04% |
1411497 |
7.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 |
70164 |
2.37% |
59017 |
18.9 |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
6 |
24857 |
0.84% |
19939 |
24.7 |
二、存在的问题
1-9月份,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呈回落趋势,存在行业发展不平衡,竞争力小,增幅趋缓等问题。
1、整体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
1-9月全区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仅5家,这5家企业分别为移动、电信、宣广高速、邮政、联通,且均为国有企业。五大企业营业收入约为21.8亿元,占全区营业收入总额的73.6%。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6.1%,8.7%,10.3%,18.2%,6.3%。增速上涨较慢,其他小型企业增速即使较高也无法带动总体营业收入的大幅上涨。
2、退出企业拉大基数。
万商科技、天诚物业、海强驾校三家企业于去年年底退出规上服务业行业,但需保留一年同期数,去年同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6559万元,17890万元,13282万元,使得去年基数相对较大,营业收入增速降低。今年要退出的企业祥宇货运、金梅岭旅游等第三季度基本停运,负增长数值大,达-42%、-68.9%。
3、部分行业发展不景气。
影响较大的主要是教育和房地产行业。教育行业(驾校)营运状况较差。全区规模以上驾校一共有6家,只有星科驾校略微上升,另外5家都呈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较大。其原因主要是各驾校为加大竞争力度,降低学费,但同时报名学车人数相比去年同期下降较多。
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呈负增长状态。由于2017
年年底天诚物业的退出,2018年需保留一年同期数,虽新纳入7家物业管理企业,但规模都较小,导致房地产行业增幅始终呈负增长状态。
4、受政策、环保督查等影响大。
从最近走访的几个企业得知,受环保督查影响,一部分企业营业收入降低,例如江南公路规划设计公司,与地方政府协议已经签好,但受环保督查计划无法正常执行,影响企业实际运行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
1、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各园区、乡镇、社区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属地管理部门的作用,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抓住服务业上升的大好势头,抓工业的同事抓好服务业,培育新动能,适应居民消费的变化,把发展新性服务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服务业企业规模偏小,变化快。要加大对规模接近规上服务业标准的企业培育力度,强化跟踪监测,鼓励企业达规纳统。积极引导和扶持规模较小但发展潜力较大、成长性良好的市场主体注册成为法人主体。对已经接近规上的服务业企业,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主动积极服务,提高对申报规上服务业的积极性。
2018年宣州区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分析
前三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8.8%,比上半年加快3.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房地产投资50.3亿元,增长13.5%,总量居全市第一,增幅居全市第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1.5%,工业技改投资增长77.6%。
一、基本特点
(一)一二产业投资增速加快
前三季度一产投资同比增长14.3%,高于上半年54.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加快44.9个百分点;二产投资同比增长61.5%,比上半年提高27.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加快30.8个百分点;三产投资同比下降6.6%,比上半年回落9.6个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 15.1个百分点。
(二)工业投资增速逐月提升
前三季度,全区完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61.5%,高于上半年27.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加快30.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投资增长78.7%,比上半年提高35.5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88.6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52.7%,比上半年加快28.4个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67个百分点;采矿业投资同比增长29.7%。
(三)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放缓
前三季度,全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50.3亿元,同比增长13.5%,比上半年回落19.3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20.7个百分点,拉动全社会投资4.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42.2亿元,占全部房地产投资的83.9%,同比增长21.6%,比上半年回落16.4个百分点。房地产销售面积18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2%,低于上半年17.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61万平方米,占全部房地产销售面积的89.4%,同比增长12.6%,比上半年降低18.6个百分点。
(四)民间投资增速缓中见稳
前三季度,全区民间投资增长28.2%,比上半年放缓1.2个百分点,高于全社会投资9.4个百分点,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59%,比重高于上半年2.9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6.4%,比上半年回落20.9个百分点,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为50.8%,低于上半年3.5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7.3%,比上半年加快40.8个百分点,占全部民间投资的32.1%,比重比上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一)新入库亿元项目减少,投资存量同比下滑
前三季度,全区新增亿元以上项目18个,比去年减少12个,同比下降40%,新增计划总投资30.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4.8亿元,同比下降59.7%。全区在库统计投资项目剩余计划总投资229.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7亿元,同比下降18.4%。
(二)工业投资增长依赖大项目拉动
前三季度工业投资增长主要靠古泉换流站项目拉动。该项目前三季度上报投资占全部工业投资的48.2%,拉动工业投资增长30.9个百分点。
(三)基础设施投资大幅降低
前三季度全区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37.2%,比去年同期降低69.3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85.2%,比去年同期降低56个百分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降18.8%。比去年同期下降377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入库和建设进度。
相关部门要做好储备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对符合开工条件的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积极督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并达到一定的投资进度;已在谋划的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推进各项工作进度,早开工、早入库、早统计。
(二)要着力推动资源消耗较少、环境污染较小的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想突破环保、能耗等要素制约,就必须促进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相关部门要积极调整政策支持导向,加强对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等资源消耗较少、环境污染较小的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产业增量投资,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层次与产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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