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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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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15-09-08 00:00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城市宣州区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州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城市宣州区统计局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646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234个,增长92.6%;产业活动单位5179个,增加2077个,增长67.0%;个体经营户35787个,增加4992个,增长16.2%(详见表1)。

1 二经普、三经普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对比

类别

三经普单位数

(个)

二经普单位数

(个)

增幅

(%)

法人单位

4646

2412

92.6

产业活动单位

5179

3102

67.0

个体经营户

35787

30795

16.2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195个,占25.7%;批发和零售业881个,占19.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47个,占13.9%。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722个,占4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084个,占25.4%;住宿和餐饮业3407个,占9.5%(详见表2

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

个体经营户

(个)

合  计

4646

35787

采矿业

46

40

制造业

1195

24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

18

建筑业

309

453

批发和零售业

881

157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8

9084

住宿和餐饮业

71

340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

178

金融业

71

0

房地产业

234

2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20

2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6

14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5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0

2419

教育

170

182

卫生和社会工作

79

1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5

68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47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142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580个。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564个,比2008年末增加1935个,增长118.8%。其中,内资企业3536个,占99.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占0.11%;外商投资企业24个,占0.6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2.16%;私营企业2898个,占81.31%(详见表3)。

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

(个)

比重

(%)

合  计

3564

100

内资企业

3536

99.21

  国有企业

77

2.16

  集体企业

24

0.67

  股份合作企业

15

0.42

  联营企业

8

0.22

  有限责任公司

334

9.37

  股份有限公司

54

1.52

  私营企业

2898

81.31

  其他企业

126

3.5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0.11

外商投资企业

24

0.67

 

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48246人,比2008年末增加48366人,增长48.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1841人,比2008年末增加29090人,增长40.0%。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9849人,占33.6%;建筑业25375人,占17.1%;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5155人,占10.2%。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5212人,占3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5489人,占25.0%;住宿餐饮业11954人,占11.7%(详见表4)。

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48246

101841

采矿业

1113

431

制造业

49849

118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87

79

建筑业

25375

4272

批发和零售业

14024

352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47

25489

住宿和餐饮业

2610

119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35

330

金融业

4156

0

房地产业

4399

5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70

60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51

42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9

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66

6474

教育

9786

10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4850

2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04

202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5155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70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55人。

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251.1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5.6%,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74.4%。

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341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24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35.0%;批发业487个,占13.7%;零售业356个,占10.0%。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6768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8.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7220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0%;建筑业8862人,占7.6%;其他未列明行业3416人,占2.9%。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90.1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63.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8.2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33.4%;工业166.25亿元,占13.3%;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13.07亿元,占9.0%。(详见表5

5 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3414

67686

790.14

工业

1246

37220

166.25

建筑业

292

8862

21.47

交通运输业

106

3163

8.39

仓储业

4

43

1.9

邮政业

5

91

0.05

信息传输业

20

308

0.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

163

0.17

批发业

487

3156

13.08

零售业

356

2470

10.23

住宿业

26

539

1.32

餐饮业

42

1387

2.87

房地产开发经营

67

1261

113.07

物业管理

48

1813

1.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7

3293

418.29

其他未列明行业

341

3416

29.97

注:表行业分类按《统计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执行。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农、林、牧、渔服务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55个,从业人员501人,资产总计0.81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54%其中,节能环保产业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22%;生物产业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16%;新能源产业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06%;新材料产业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19%。

注:战略新兴产业分组存在交叉重复,如:锅炉及辅助设备制造即属于节能环保产业,也属于新能源产业,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即属于新材料产业,也属于节能环保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35人,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54%

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76.7%,比2008提高了9.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9.1%,下降7.0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4.2%,下降2.2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8.4%,提高了3.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5.7%,下降了3.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从业人员5.9%,下降了0.1个百分点。

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34.0%2008末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6.0%,提高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2.5%2008提高了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7.5%,下降1.3个百分点。

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8.4%,比2008年末下降了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1.6%,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6.4%,比2008年末下降了4.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3.6%,提高了4.8个百分点。

七、 工业

(一)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70个,从业人员52449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2.6%和41.0%。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248个,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18个,占1.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4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1.1%;集体企业10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0.8%;私营企业1154个,占全部工业企业的90.9%。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7.0%。内资企业从业人员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2.9%,集体企业占0.8%,私营企业占77.5%(详见表6)。

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1270

52449

内资企业

1248

48229

    国有企业

14

1514

    集体企业

10

430

    股份合作企业

6

51

    有限责任公司

42

4229

    股份有限公司

7

1191

    私营企业

1154

40653

    其他企业

15

16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538

外商投资企业

18

368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6个,制造业119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9个,分别占3.6%、94.1%和2.3%。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2.1%,制造业占95.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0.1%、10.0%和6.7%(详见表7)。

7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

(个)

从业人员

(个)

合  计

1270

52509

采矿业

46

111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2

32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4

393

  非金属矿采选业

40

688

制造业

1195

4990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1

3224

  食品制造业

41

1409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8

2483

  纺织业

28

253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0

1057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2

76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3

2042

  家具制造业

18

434

  造纸和纸制品业

3

12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2

94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5

108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8

3519

  医药制造业

8

660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8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4

183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54

524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3

48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2093

  金属制品业

63

1468

  通用设备制造业

38

157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

1004

  汽车制造业

49

348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7

70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0

112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

542

  仪器仪表制造业

4

243

  其他制造业

10

20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2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

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9

148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

10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11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

29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7.39亿元(详见表8)。

8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67.39

采矿业

7.3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5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50

  非金属矿采选业

4.77

制造业

208.81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96

  食品制造业

3.9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9.18

  纺织业

8.41

  纺织服装、服饰业

9.2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1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10

  家具制造业

2.19

  造纸和纸制品业

0.6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28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6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2.46

  医药制造业

3.85

  化学纤维制造业

0.4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7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2.3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7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59

  金属制品业

7.27

  通用设备制造业

12.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4.31

  汽车制造业

23.7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4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9

  仪器仪表制造业

0.73

  其他制造业

0.7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29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1.2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6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7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1

 

、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309个,从业人员25375,分别比2008末增长247.2%和82.9%

全区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其中,私营企业268个,占86.7%其余类型企业41个,占13.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79.4%,其余类型企业占20.6%(详见表11)。

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09

25375

内资企业

309

25375

   国有企业

-

-

   集体企业

1

1330

   股份合作企业

2

548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3

3321

   股份有限公司

1

20

   私营企业

268

20140

   其他内资企业

4

1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9.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8%;建筑安装业占11.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50.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3.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3%;建筑安装业占4.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7.9 %(详见表12)。

12 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行业小类

企业法人数(个)

占比

(%)

从业人员数(个)

占比

(%)

合  计

309

100

25375

100

房屋建筑业

59

19.1

18713

73.7

土木工程建筑业

58

18.8

3617

14.3

建筑安装业

36

11.6

1041

4.1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56

50.5

2004

7.9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87亿元(详见表13)。

13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单位:亿元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52.87

房屋建筑业

24.5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4.05

建筑安装业

4.03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0.22

 

、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881个,从业人员1402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67.0%和96.4%。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6.9%,零售业占43.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2.6%,零售业占57.4%(详见表14)。

14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数
(个)

占比
(%)

从业人员数
个)

占比
(%)

合  计

881

100

14024

100

批发业

501

56.9

5973

42.6

 农、林、牧产品批发

28

3.2

608

4.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9

11.2

2861

20.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1

5.8

372

2.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

1.2

84

0.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1

1.2

426

3.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75

19.9

852

6.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80

9.1

448

3.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

1.2

67

0.5

 其他批发业

35

4.0

255

1.8

零售业

380

43.1

8051

57.4

 综合零售

16

1.8

2653

18.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44

5.0

502

3.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0

1.1

66

0.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9

2.2

298

2.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7

1.9

162

1.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26

14.3

3217

22.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3

8.3

720

5.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6

5.2

263

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9

3.3

170

1.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1.0%,集体企业0.7%,有限责任公司占7.0%,私营企业占85.2%。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51.2%,其他类型企业占48.8%(详见表15)。

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计

881

14024

内资企业

881

14024

  国有企业

9

1016

  集体企业

6

108

  股份合作企业

2

11

  联营企业

2

89

  有限责任公司

62

4104

  股份有限公司

9

912

  私营企业

751

7174

  其他企业

40

61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68亿元。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7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94亿元(详见表16)。

16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5.68

批发业

41.74

 农、林、牧产品批发

2.2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4.5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4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5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9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6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0

 其他批发业

1.63

零售业

43.94

 综合零售

12.3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0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0.1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22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29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4.0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55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0.8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41

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18个,比2008年末增长145.8%;从业人员4647人,比2008年降低13.4%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79.7%,其他类型企业占20.3%。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63.6%,其他类型企业点36.4%(详见表17)。

1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8

4647

内资企业

118

4647

     国有企业

4

372

     集体企业

1

21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17

1273

     股份有限公司

1

22

     私营企业

94

2956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6亿元(详见表18)。

18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4.96

铁路运输业

0

道路运输业

18.22

水上运输业

3.21

航空运输业

0.03

管道运输业

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0.63

仓储业

1.90

邮政业

0.97

十一、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1个,从业人员2610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73.2%和30.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9.4%餐饮业占60.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6.4%,餐饮业占63.6%(详见表19)。

19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企业从业人员数(个)

合  计

71

2610

住宿业

28

950

 旅游饭店

16

755

 一般旅馆

12

195

 其他住宿业

0

0

餐饮业

43

1660

 正餐服务

40

1627

 快餐服务

1

13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20

 其他餐饮业

0

0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74.6%,其他类型企业占25.4%。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55.9%,其他类型企业占44.1%。(详见表20)。

2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1

2610

内资企业

71

2610

    国有企业

2

203

    集体企业

1

5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12

876

    股份有限公司

1

35

    私营企业

53

1459

    其他企业

2

3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5.62亿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6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6亿元(详见表21)。

21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5.62

住宿业

2.26

 旅游饭店

1.96

 一般旅馆

0.30

 其他住宿业

0

餐饮业

3.36

 正餐服务

3.33

 快餐服务

0.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02

 其他餐饮业

0

十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5个,比2008年末下降了31.8%;从业人员1895人,比2008年末增长64.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均为内资企业,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22)。

2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5

1895

内资企业

45

1895

     国有企业

3

499

     有限责任公司

8

455

     股份有限公司

1

702

     私营企业

32

231

     其他企业

1

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73亿元(详见表23)。

23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3.7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3.4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7

十三、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7个,比2008年末增长90.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9个,比2008年末增长80%;物业管理企业48个,中介服务业66个,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65.5%和175%。

201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246人,比2008年末增长10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117人,比2008年末增长121.7%;物业管理企业1813人,中介服务业16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12.8%和46.5%(详见表24)。

24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企业从业人员数(个)

合  计

227

4246

 房地产开发经营

99

2117

 物业管理

48

1813

 房地产中介服务

66

167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8

62

 其他房地产业

6

8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61.57亿元,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50.40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73亿元,中介服务业0.38亿元(详见表25)。

25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61.57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0.40

 物业管理

1.73

 房地产中介服务

0.38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0.92

 其他房地产业

8.16

十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7个,从业人员329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00%125.7%

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72.1%,有限责任公司占15.2%,其他类型企业占12.7%。

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私营企业占57.5%,集体企业占17.7%,有限责任公司占14.6%,其他类型企业占10.2%(详见表26)。

2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97

3293

内资企业

297

3293

     国有企业

18

198

     集体企业

4

584

     股份合作企业

1

2

     联营企业

2

25

     有限责任公司

45

482

     股份有限公司

4

36

     私营企业

214

1892

     其他企业

8

6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1

6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8.29亿元。

十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5个,从业人员83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23.5%138.4%

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均为内资企业,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27)。

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5

832

内资企业

55

832

     国有企业

5

69

     集体企业

-

-

     股份合作企业

1

6

     联营企业

1

35

     有限责任公司

15

205

     股份有限公司

3

32

     私营企业

28

480

     其他企业

2

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亿元(详见表28)。

28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28

研究和试验发展

0.50

专业技术服务业

1.5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23

十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45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8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79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02人。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4亿元。

十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596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8.1%65.1%,均为内资企业。

企业法人单位中,私营企业占89.8%,有限责任公司占8.2%,国有独资公司占2%。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91.3%,有限责任公司占6.5%,国有独资公司占2.2%(详见表29)。

2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9

596

内资企业

49

596

     国有独资公司

1

13

     有限责任公司

4

39

     私营企业

44

54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5亿元(详见表30)。

30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0.75

居民服务业

0.0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0.43

其他服务业

0.28

、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70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0个。教育从业人员9786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506人。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4亿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79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8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50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849人。

二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95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6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904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50人。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8亿元。

二十一、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47个,从业人员15155人。

二十二、农、林、牧、渔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1570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各级民政、税务等部门登记的个体户。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业法人单位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非企业法人单位。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6]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7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8]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各表中“0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表示无该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