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实施“4+2”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宣州区自2007年4月中旬开始,集中三个月的时间,组织人力,对宣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环境开展一次集中整治。
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反城市规划进行抢建、翻建、扩建等违章行为,有效打击严重干扰城市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顺利推进市政建设施工工程,促进我区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此次整治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在那里开展区域性、有针对性的专项斗争”的原则,重点对鳌峰东路延伸工程、梅园路工程、九同路工程、水阳江大道工程、宣港路工程、方家冲路工程、西林路工程、市第三水厂工程、凤凰桥工程等九大工程所涉及土地补偿、工程施工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为着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宣州区成立了城市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划分了责任主体和执法主体。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法制宣传组、依法查处组、维护稳定组。济川、水东等1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为具体责任单位。区建委、国土部门等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执法责任分区域派员指导业务工作。另外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宣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作用、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有关居民建房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积极、稳妥、有序顺利的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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