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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高度重视宣传干部的管理和培养

发布时间:2007-07-12 07:43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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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关心和重视下,我区宣传思想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但是宣传思想工作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方面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实行乡镇领导体制改革以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存在着宣传干部变动频繁、岗位不清、业务不熟等问题。为此,宣州区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干部管理的意见》,高度重视宣传干部的管理和培养。

    《意见》明确宣传干部的选配原则和条件。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意把年龄轻、能力强、素质高、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宣传干部岗位上来。要求基层宣传干部要热爱宣传思想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较好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组织和口语表达能力。原则上为公务员编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意见》还规范了宣传干部的管理和使用。今后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配备宣传干部时,所确定的初步人选要与区委宣传部通气,区委宣传部考察同意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任命,并将任命文件报区委宣传部备案。要求各地尽可能地配备专职宣传干部,且做到随缺随配,不留空档。区委宣传部每年对基层宣传干部组织一次考核,评选出优秀宣传干部进行全区通报表彰,并将整体考核结果抄报区委有关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对在宣传思想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的宣传干部,区委宣传部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组织上推荐,积极为宣传干部的成长创造条件。

    另外,《意见》还对宣传干部的培养提出了具体的、硬性的要求。要求宣传干部每季度要向区委宣传部汇报工作一次以上。要积极参加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自身的电视新闻拍摄和通讯稿件的撰写水平。同时强练“内功”。要求宣传干部既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更要学习新闻写作、摄影、摄像等业务知识,要经常撰写新闻稿,多投稿,努力完成全年的《宣州新闻》和《宣州专刊》上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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