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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发布时间:2007-07-23 08:00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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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宣州区委、区政府把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实行区、乡、村三级联动,坚持“以公开优化服务,以服务深化公开”,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参与、民政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制度。区委、区政府在年初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组,印发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区直机关联乡包村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年中和年末,区政府组织召开区直单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联乡包村工作会议,汇报开展情况,总结存在问题,拟定整改措施。

    二是协同参与,强化措施。根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委组织部制定下发《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将考核评议情况纳入村干部任职绩效,与工资福利挂钩;区审计局将审计结果作为对村干部离任和任职条件的最终资格认定;区纪检委将村(居)委会公开为民办事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区财政局下发《基层组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实行村账乡管,村(居)委会换届后,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本村财务管理制度;区农委将村(居)委会 “一事一议”项目内容和如何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农村工作的考核重点;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制定规范的模式,统一规定公开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明确乡村两级的职责任务,规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位居全区倒数后三位的不参加民政工作年度评优。

    三是明确责任,三级联动。区委、区政府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督查,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有无组织?有无工作计划?有无对村考核措施?是否进行季度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乡镇办事处按照区实施方案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对村(居)考核内容,与村(居)委会工作实绩挂钩,与村干部工资福利挂钩;村委会建立健全各类组织和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村规民约,将财务监督组对村财务收支情况的年终报告和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作为村干部任职实绩,当作下届能否作为村干部候选人的依据,给老百姓心里添了一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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