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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重视环境保护法制工作

发布时间:2007-08-08 09:15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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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州区日前出台《宣州区国道省道沿线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和《宣州区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这是对前不久出台的《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和深化,也标志着该区环境法制建设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根据《宣州区国道省道沿线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暂行办法》,该区将在交通干道沿线区域、具有重要的旅游、休闲、观光等潜在价值的生态良好区域、重要水源保护区域在项目选址建设、自然资源开发、污染排放控制、景观生态保护等方面实施更严格的环境管理,有效地遏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

    《宣州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区真正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经济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机制,政府对辖区环境负责在投入上有了新的体现,也为今后广开环保投入渠道搭建了一个平台。区环保专项资金将对该区重点污染减排项目、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环境管理能力建设与研发项目等提供补助、贷款贴息支持及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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