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州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以解决当前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警务室建设坚持“民警+百姓”模式,坚持警力下沉,推进管理,延伸服务,及时发现,化解不稳定因素。当前要重点解决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基础平台问题。各乡、镇街道须尽快解决社区、农村警务室办公用房。在城区,依托社区建立警务室,使社区警务室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尽可能与社区居委会相邻。在农村,按一个或多个行政村设立一个警务室,警务室一般设立在地处偏远、治安复杂的行政村,并尽可能与村委会相邻,警务室至少落实1名公安民警,1-2名协警,构筑在一定范围、警民互动、共保平安的防控组织。二是协警人员选拔。由于协警是公安工作的辅助力量,需具备必要的政治、业务素质,乐于并善于做群众工作,因此协警人员的选聘由辖区党委、政府负责选拔。三是运行保障。按照公安部要求,警务室要做到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警用装备及防护装备,各地要按照1位民警、1-2名协警、一间房子、一套制度、一套基础工作台帐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最低标准及总体规划,在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利于接处警的位置合理设置警务室,提供警务室运作所需的交通、通讯工具及办公设备等,以达到警务室的基本要求,要做好警务室运行所要的保障,要认真落实协警的聘用、考核、保障等工作,建好一支以协警为骨干的防控队伍。四是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民警、协警管理。强化对社区、驻村民警的日常管理,要选派具有一定经验、熟悉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正派的民警为社区、驻村民警,要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为重点,及时了解、掌握其工作、生活情况,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社区、驻村民警工作情况予以检查,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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