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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7-08-30 07:32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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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转,根据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宣州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各学校经费统筹考虑,科学分配,适当照顾规模较小和条件薄弱学校的实际需求。明确规定了经费的开支范围,使用原则,要求学校按年度经费预算,规定了预算的编制原则和程序;学校在年初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纳入财政总预算,并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学校财务管理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分校设账、集中核算、加强事中监督的管理方法。会计中心负责监督学校严格按计划使用资金。

    《办法》还规定了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日常开支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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