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7日至10月9日,宣州区人事局派出三个考核小组,奔赴有关乡镇对2006年、2007年录用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严格按照皖人[2008]53号《关于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
考核过程中发现,“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工作中有共同的优点:一是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本职工作任务完成较好;二是谦虚好学、钻研业务,能较快地适应工作岗位;三是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不足之处就是由于他们的服务时间有限,基层工作经验与农村工作方法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应变处置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得到了所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和同志们较高的评价和认可,并欢迎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能继续留在本乡镇锻炼培养。
宣州区人事局在认真听取各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研定了“优秀人员名单”,并及时向市人事局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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