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宣区办发〔2009〕100号文件要求,我委积极行动,全面贯彻,认真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委成立了区发改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区发改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我委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牵头完成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配合完成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推进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四项任务。 我区专项治理活动从今年10月份开始启动,用2年时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目前已进入深入排查阶段,时间是从今年的11月开始至2010年2月底前结束。排查的范围主要是2008年以来全区政府投资的,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来说:一是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二是政府投资项目3个“百分之百”考核目标落实情况;三是各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此次排查采取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区发改各有关科室按照委里统一部署,重点对2008年以来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已进行了全面排查造册,并于11月底前上报委项目科分类统计。(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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