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州区统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结合统计年报培训,组织普法骨干在年报会议上宣讲新《统计法》,并要求全区统计人员深入学习新《统计法》,积极参加全国“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和“2009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熟知新《统计法》的法律条款,掌握依法统计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的能力。 二是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区统计局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设立统计法规咨询台,发放新《统计法》摘录宣传材料5000余份,面对面开展法律咨询。要求各乡镇办和区直单位,在主要交通路口和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悬挂新《统计法》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宣传活动氛围。 三是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区统计局行文布置自查工作,要求全区统计人员,对照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要求,对统计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切实抓好2009年统计年报。 四是强化监督,进一步保障统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结合统计年报工作,区统计局将对重点企业贯彻统计法规和国家统计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送法上门,宣讲新《统计法》和统计制度,保障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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