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年初足额安排低保预算,及时兑现各项提标政策,确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目前,全区共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1804.7万元,农村低保低保金1541.3万元。 二是加快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步伐,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全覆盖。设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市、区两级配套的医疗救助资金45.4万元和23.7万元全部足额到位。全区共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7049人次,其中:农村救助对象6866人次(其中资助6000名农村五保对象参合),城市救助对象18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65万元,其中农村救助资金211万元(其中参合资金12万元),城市救助资金54万元。 三是加大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力度,实现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全覆盖。及时将由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工业园征地等而产生的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并根据城乡低保水平提升失地农民保障水平。 四是加大灾害救助资金筹措力度,实现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全覆盖。2009年以来,该区先后遭受洪涝、台风、旱灾、雪灾等多种自然灾害。及时下拨口粮救济款143万多元,救济受灾人口26500人,衣被救助人口3000多人,救济衣被6000多床(件),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对因灾倒房89户189间,下拨倒房恢复重建款80余万元全部恢复重建。 (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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