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夜,区安监局对辖区内3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了专项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4号)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了解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执行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是否与工人同上同下;带班领导井下现场交接班执行情况;带班领导井口公示及群众监督情况。夜查发现3家矿山都有领导在井下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并在井口进行了公示,都建立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交接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领导轮流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和考核奖惩规定。针对个别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公示不规范、内容不全,检查组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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