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发挥“杠杆牵引”作用。13个“难点村”均安排了一名区领导干部直接进行联系协调,明确一个区直单位进行结对帮扶。截至目前,区领导干部到“难点村”调研指导90人次,区直单位深入“难点村”410人次,制定具体措施190条,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96个。
二是全面调研督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区委组织部联合民政、财政、发改委、计生等部门,分赴各乡镇、村了解和掌握“难点村”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收集建议,有针对性治理。全区13个难点村中,初步完成治理任务的有9个村,还有4个村正在治理中。
三是建立结对共建制度,充分发挥“定向帮扶”作用。不断加大对“难点村”的定向扶持力度,帮助难点村制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提供政策、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增强村组织的“造血”功能。区卫生局出资近8万元帮助溪口镇东溪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局出资2万元帮助文昌镇沿河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局出资2万元帮助寒亭镇长河村新建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四是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发挥“治理主角”作用。各乡镇党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治理,量化到人,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各乡镇从机关干部中选择一至两名素质好的同志联系该村,使村班子建设,领导力量得到加强。(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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