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上午,按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布署,市人社局、区人社局联合举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市人社局副局长范东来、市医保中心主任周平,区人社局副局长王益民、区医保中心主任陈大明参加了此次活动。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对于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及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详细解答了企业及职工的相关工伤保险问题,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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