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宣政[2012]12号)要求,为确保我区煤矿顺利平稳关闭,2012年2月27日下午,宣州区召开小煤矿关闭领导组会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安监、人社、财政、工商等有关单位及三个产煤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相关单位结合关闭工作作了发言。会议分析了当前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对关闭工作做了布置,要求所有关闭矿井只允许白班作业,仅对井下机电设备、线缆进行回收,严禁回收煤柱及在用支护材料;关闭期间加强现场管理,坚持矿级领导带班、所属乡镇派人驻矿盯守,确保关闭安全。
会议明确要求我区小煤矿在2012年4月底前全部关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