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创新,进一步深化村干部“三位一体”保障机制,免除村干部执行公务的后顾之忧。
随着农村中心工作的下移,村(社区)干部承担了大部分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征地拆迁、民事纠纷调解等事务的一线工作,在处理公务时造成交通等意外伤害事件时有发生,村(社区)干部因执行公务导致伤残或死亡支出的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严重挫伤了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此,水阳镇根据镇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为村(社区)干部办理“乡村干部责任保险”。
据了解,此次为广大村(社区)干部办理“乡村干部责任保险”是镇党委、政府为创新村干部管理方式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全区尚属首例办理保险的对象为全镇村(社区)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投保额:主险10万元、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5万元、附加医疗费用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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