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司法所严格按照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审前评估工作。
9月23日,向阳司法所接到九城监狱的委托函,要求对罪犯龙某是否适用非监禁刑(假释)措施进行审前调查评估。向阳司法所通过走访派出所、罪犯所在村委委员会负责人、罪犯的亲属、邻居,对评估对象的家庭状况、一贯表现、悔罪认识等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核实,随后根据其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再犯危险性的评价,形成书面评估材料,出具书面评估参考意见,上报区局审核。
今年来,向阳司法所已开展审前调查评估案件7例、假释评估案件1例,法院采信率达100%,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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