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在职村干部的养老保障问题,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年”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起,我区在职村干部可依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户籍所在地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村两委干部的后顾之忧。为保障在职村干部的切实利益,沈村镇积极贯彻文件精神,推动工作开展。
做好宣传工作。9月25日,沈村镇立即召开业务培训会议,对参保方式、参保人员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要求;详细讲解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益处;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如何办理在职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相关表格的填写做出了说明讲解。要求各村确立专人负责参保工作,确保人人了解参保政策,人人了解参保方式,做到不漏报一人,不错报一人。
做好申报工作。经过紧张的宣讲、测算、沟通,截止到9月29日,全镇43名在职村干部均已填报《宣州区在职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申报表》,自由选择了参保方式。镇组工办、人社所已完成汇总表的统计和申报,一一确认,为在职村干部参保工作提供便利,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年”工作任务。(谢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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