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近日通过网站发布《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是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规范文物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工作,文物行政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及时查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
十八大以来,我国法制建设驶入快车道,学法与用法依然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成分。宣州区文物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办法》,包括处理举报程序、受理范围、存档管理等内容,是今后依法受理举报的指导性文件。宣州区文物局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多,位置分散及古建筑和墓葬保护难度大等特点,对照《办法》认真学习,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民高效、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文物违法行为并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有信心为保护宣州大地上的文物站好岗。
(宣州区文旅委局 郭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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