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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4 09:20 来源:宣州区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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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宣州区编办多措并举,顺利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认真部署,明确要求。年初,宣州区编办印发《关于对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对年度报告提交的时间、对象,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各事业单位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活动情况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进行严格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是依法审查,严格把关。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事业单位提交的表格填写规范,材料齐全清晰,登记事项无遗漏,对提交材料不规范的单位,指导其更改、补充后再提交。

三是优化服务,加强沟通。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顺利有序推进,编办主动提升服务水平,利用咨询电话、宣州区机构编制网和工作QQ群等渠道,对年度报告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对操作确实有困难的单位现场给予具体指导,帮助现场解决,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报告工作任务。

截至目前,全区166家单位顺利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并在宣城事业在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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