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和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3]91号),建设单位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安徽国银置业有限公司银通国际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安徽国银置业有限公司宣城银通国际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本项目位于宣城市龙川路以东、建材路以南、杜鹃路北侧地块。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市住宅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用地分为地块一(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地块二(二类居住用地R2)。
项目商业总建设用地面积28826㎡,总建筑面积96878㎡,其中商业街建筑38883㎡、公寓式办公建筑面积24702㎡、快捷酒店建筑面积22808㎡、公厕建筑面积85㎡、配电间建筑面积450㎡、地下总建筑面积10400㎡。
项目居住总建设用地面积19044㎡,总建筑面积54126.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47㎡、配套商业建筑面积834.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57㎡、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58.4㎡、配电间建筑面积314㎡、地下总建筑面积12230㎡。
项目总投资约45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
1、大气污染物:施工期产生的扬尘;运营期区域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餐饮油烟及天燃汽燃烧产生少量的二氧化硫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
2、水污染物: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小区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公寓式办公、快捷酒店、配套商业、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用房等产生的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包括:施工期产生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小区住宅、公寓式办公、快捷酒店、配套商业、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用房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4、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各种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以及空气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振动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变电房等动力设备及空调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小区道路、商业等场所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以及区内交通噪声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采用洒水、围挡等防治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施工场地建设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污水经沉淀后回用或抑尘洒水;施工阶段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可减小噪声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经过处理符合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控制变压器、地下车库排放风机等配套设备的噪声污染,规范区域车辆管理,加强绿化等,确保项目范围内声环境质量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的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安徽国银置业有限公司宣城市龙川路以东、建材路以南、杜鹃路北侧地块银通国际广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因此,评价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所在地区的居住环境满意程度;2、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的评价;3、当地环境问题;4、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5、对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的态度;6、认为项目建设后产生有益的影响是什么;7、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8、对本项目的建设的要求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国银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15212765300
邮箱:17876031@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工
电话:18055136659
邮箱:18055136659@189.cn
七、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简本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安徽国银置业有限公司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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