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该风电场位于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敬亭山茶场九连山茶林分场内,敬亭山茶场茶林分场位于宣城市西北端,地处敬亭山与珩琅山之间,风能资源丰富。本工程总装机容量50MW风力发电机组,拟安装单机容量2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20台,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及35kV输电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不包括)。风机塔位基本沿山顶(或山脊)布置,塔位处的自然地面高程在50~20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之间,该风电场平均年有效风速小时数达7251h~7537h(3~25m/s),风向稳定,风能资源较丰富。升压站位于风电场的中部。项目总投资4315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要点
1.废气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造成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道路扬尘和作业面的粉尘污染,以及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燃烧废气污染。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出口必须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施工中料堆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大气影响。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营运期无工艺废气产生,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处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及治措施
施工期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废水、泥浆废水以及混凝土养护时排放的废水、机械修配和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变压器事故排放含油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的标准后用于站内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主变压器事故含油废水进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处理后,大部分油可回收利用,剩余的含油废水和废油渣经场内专门容器收集后暂时贮存于场区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环境水体。
3.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建筑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加强施工期间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环保施工、文明施工,并因地制宜地制定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如施工时设置护围、靠近敏感点处设置移动隔声屏障等措施,将施工期间的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营运期工程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噪声、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选用性能优良机型,合理布局,加强维护,设置围墙,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废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回填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少量维修废物,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置;机修含油抹布和手套全过程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混入生活垃圾处理;机修废润滑油及升压站主变事故废油归为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按规定程序转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各类固废均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填挖,动用土石方,而且有大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活动。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壤扰动后,地表植被破坏,可能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对当地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栖息环境的影响等。设计期对集电线路进行方案比选,优化施工方式,缩小占地范围,划定作业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对临时堆放土方采取覆盖、施工影响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乱捕乱杀。
营运期: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机组点位、升压站等永久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时恢复,采用照明、叶片警示色等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生态监测或调查,设立爱护鸟类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等生态保护措施,减轻生态影响。
6.光影影响及保护措施
风电机组不停地转动的叶片,在白天阳光入射方向下,如果投射到附近居民住宅的玻璃窗户上,即可产生闪烁的光影,光影会使人时常产生心烦、眩晕的症状,正常生活产生影响。经计算、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周围住户均不在光影防护距离之内,故本项目产生的太阳光影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不存在光影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态破坏等不利影响,工程风机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和升压站主变及配电设施产生的电磁影响, 在认真落实各项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和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该项目对区域生态系统及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从环境影响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古泉镇九连山茶林分场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866510973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1057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3号楼19层11号房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51-65553608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或电话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信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