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把群众关心的“小”事做好,日前,宣城市宣州区出台了《宣州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该《意见》共分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项目分年实施和资金筹措计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的建后管护六个部分,系统地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申报和计划安排、组织和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措管理以及建后管护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该区还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领导组织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对各成员单位所担负的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
《意见》的出台使该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在建设、管理上有了明确的方向,将更加有利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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