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民生工程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区民政部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四项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维护并落实了城乡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截止2007年底,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受到省民生工程考核组的一致好评。
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全区保障对象8296户15812人,年人均补差380元,覆盖面达2.3%;实施城市低保评审团票决制,至2007年底,城市低保对象11842人,月人均补差96.2元,覆盖面7.2%,1至12月,全区共有138120人次领取低保金1329万元;通过入户调查并结合半年复核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落到实处;出台了《宣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宣州区农村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积极实行分类施保,完善档案管理,实行了区乡两级档案管理。
二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全区散居五保年供养标准1400元、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2000元。省财政下拨五保供养专项补助年人均850元,区财政配套解决不足部分, 由民政部门核定名单和发放标准,区财政直接在乡镇财政中列支,“一卡式”发放到户。加快敬老院改扩建,增加床位,提高入住率。
三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2007年,出台了《宣州区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范操作程序。资助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1-12月,资助农村五保户5033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支出资金50330元;资助城市三无人员267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支出资金8010元;救助城乡医疗对象2604人次,支出资金180.4738万元。其中救助城市对象364人次,支出资金45.6898万元。救助全区8名艾滋病特困人员,发放生活救助资金5820元。
四是积极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制定了《宣州区农村困难群众恢复重建工作规程》,完善程序,确保资金到位。2007年,全区下拨恢复重建资金200.8万元,恢复重建132户346间。目前,全区灾民倒房已全部得到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喜迁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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