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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司法局2007年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凸显六个亮点

发布时间:2008-01-22 08:46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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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宣州区司法局组成以局领导带队,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深入全区26个基层司法所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与以往相比,这次考核有以下六个亮点:

    一是程序更加科学严密。一共有八个环节:自我鉴定;整理日常考核记录;各所认为有加分项的报送依据;组织考核;评定等次;考核反馈;公示;召开考核总结会。

    二是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更加完善。指标体系主要由五大项五十小响构成,基本涵盖了司法所的九大基本职能。对开展2008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也具有指导性。

    三是分数比例的设置更加科学。局领导评分占15%(其中局主要领导评分占50%);当地领导和群众评分占15%;考核评分占50%;机关和司法所评分占10%,日常考评分占10%。突出了日常工作的考核、当地群众满意度的测评分。

    四是大力鼓励争先创新。在100分基础上的设立加分项目:单位或个人因成绩突出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的;经核实,工作有创新的;重视宣传交流,积极报送信息并被采用的;参加大型竞赛活动,并获得名次的,给予加分。

    五是定量与定性分析的充分结合。由分管领导按各自分工以书面形式将综合得分及年度综合评价意见反馈给考核对象。

    六是透明度高。将量化考核结果在内网上全面公示。被考核对象对最终的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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