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市效能办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及时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私用软件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办公用电脑一律禁止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如炒股、游戏、聊天、影视等非公务用软件,已安装的必须在6月底予以卸载。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文件,对照检查,要求干警尤其是科室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卸载,并指派一名电脑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抓落实,逐机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至今此项工作已见成效,每个干警办公电脑上安装的非公务用软件均已卸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