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农村和高速公路周边地区的维修市场秩序,有效打击无证、超范围及欺诈经营行为,区运管所于今年4月起对厂址位于乡镇的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站及距离高速公路道口5公里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市场展了 “规范维修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提升维修行业形象”的整顿工作。 区运管所组织维修管理人员和各交管站工作人员,深入我区农村和高速公路周边地区的维修企业,不断加强《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使行业政策覆盖到农村和高速公路周边地区,全面提升这些地区维修业户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督促各维修企业按规定悬挂“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标志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牌证,将工时定额、工时单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公开上墙,提高收费透明度,方便社会和车主监督。维修企业做到将正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进行分类明示,明码标价,供用户合理选择使用。对不按照要求公布或不公开上述信息的维修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记入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档案。截止10月底,该所已为上述地区许可办理二、三类维修企业23户,责令限期整改2户,不予许可和取缔无证经营3户,维修市场秩序已得到明显改善。(黄家旺 孔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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