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紧紧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组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今年批准实施的4座小(二)型水库已于10月底全面开工建设。 一直以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都是宣州区防洪保安的重中之重。宣州区境内病险水库多,境内在册的中小型水库共有33座,均建于上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受当时的技术、经济等客观条件限制,水库建筑标准低,加之运行时间超长,各种病险情逐渐暴露。 经初步测算,全区33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约9800万元。为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从2002年2月开始,宣州区水务部门就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完成了塘埂头、瓦屋杨等26座病险水库的地质勘探、地形图测量和大坝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工作,并分别委托长江委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和宣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2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报告。 与此同时,宣州区紧紧抓住政策机遇,积极组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申报工作。全区共有29座病险水库被列入省级以上除险加固计划,其中国家计划4座,省计划25座。2009年度又有4座小(二)型病险水库被批准实施除险加固,分别为东百亩塘、胜利、西水库和梅竹殿水库。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中,宣州区结合水库防洪、饮水、灌溉以及旅游开发等综合效益,整合饮水、烟草等其他涉农项目,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拓宽投资渠道,投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在水库管理过程中,宣州区将水库的经营和管理权分开,经营服从管理,确保水库管理便捷、运行高效。 为全面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宣州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各有关乡镇(办事处)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落实工程配套资金,做好工程征地、拆迁、水面养殖清理以及施工外部环境协调等工作,确保当地企业、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供水。按照“事权一致、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区和各受益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为水库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过程中,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同时,加大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采取巡查、抽查和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除险加固工程质量和进度,保障项目工程顺利实施。为确保水库下游农田春灌用水,宣州区要求各施工单位务必确保在每年3月底前下闸蓄水。宣州区自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来,没有一座水库因为除险加固而耽误了下游群众灌溉用水,获得广大群众好评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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