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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差价”:群众首享“医改阳光”

发布时间:2010-02-23 09:09 信息来源:宣州区政府 作者: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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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1月1号起,我市以药品零差价销售为突破口,实施了按进价销售相关药品的制度,改变了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状况,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实惠。 今年72岁的宣州区洪林镇居民胡月琴前段时间因为骨折在2009年12月份住进了镇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仅药品一项费用每天就需要100多元,自今年元月1号起,中心卫生院按照政策实施了按进价销售相关药品的制度后,每天药品费用只需要20多元。胡大妈的老伴王大爷说这真正享受到了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自我市两个医改试点县40个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10个村级卫生室正式启动药品零差价销售以来,除对479种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实施了零差价销售之外,还对库存的其他1000多种药品也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共向群众让利达400余万元,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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