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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六起市区"禁放"
发布时间:2010-02-24 09:00
信息来源:宣州区政府
作者:宣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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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市城管局近日发布通告,提醒广大市民从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六)零时起,市区进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期。 禁放范围:市区皖赣铁路以西、飞彩宾馆以东、敬亭山风景区牌坊门楼以南、市气象局大门及322地质队以北区域。 市民家中如有存放的烟花爆竹,可选择在正月十六前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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