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全区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立足本职、奋发进取、无私奉献所取得的骄人成绩,宣州区妇联授予李晓娟等10名同志为宣州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晓春同志名列其中。 刘晓春同志2007年由宣州区法院调入宣州区司法局,担任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并主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带头办案,将宣州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开展起来。2008年宣州法律援助中心被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被市政府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9年中心办理案件492件,超过中心建立以来6年办案总数。2009年宣州区法律援助工作被省司法厅作为经验推广交流。除管理工作以外,刘晓春以妇女同志特有的耐心与爱心满腔热忱地投入具体案件的办理工作,关注老人、青少年、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个人带头承办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2009年个人办理援助案件5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三百多万元,赢得了受援人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月4日,在召开的宣州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该10名同志将受到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
微信
政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