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行“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模式,消除环境污染。本着“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引导畜禽养殖场(户)提高环境意识和管理水平,在养殖小区种树、种菜,建污水处理池和有机肥加工厂,实施明暗水分流等有效减排措施,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治理,变“废”为“宝”。
二是加强环评,严格准入。对畜禽养殖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其布局、污染途径、影响范围进行科学评价。凡新建、改建和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合理规划布局,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从源头上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控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
三是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在对畜禽养殖业进行规划时,必须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避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教区、城镇居民区。
四是加强协调,共同监管。在养殖业规划阶段,农业、国土等部门必须考虑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环保部门依法对项目进行环评审批,畜牧、工商等部门根据环保部门的前置审批核发有关证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环保部门加强“三同时”管理,对养殖场排污状况定期监测,对造成严重污染的要限期停产治理。(汪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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