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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在全区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1-10-21 00:17 来源:宣州区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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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宣州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区司法局局长刘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区经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作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很有必要。决议从围绕全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对全区“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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